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偿还所欠 公司债务,决定以所属储运公司资产包括码头、铁路、排渣装置等帐面资产净值 2.4亿元及硝铵生产装置帐面净值3000万元抵偿所欠部分债务,资产抵债具体数 额以中介机构评估为准。双方已签定了以资抵债意向书,2003年4月15日,大化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该事项,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境内及境外两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初步审计结果,预计大化集团大连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业绩将发生亏损,具体数据将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