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B股: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0-04-16
证券代码:900951 证券简称:大化B股 公告编号:临2010-004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预计2010年度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0年度
占同类交易比例%
2009年度
定价
原则
商标使用权
102
100
102
协议定价
土地使用权
198
100
0
协议定价
购水、电、蒸汽、合成氨等原料及辅助材料
46528
67.64
2905
市场价,无可供比较市场价格的双方协商定价
接受劳务
运输、装卸、
排渣等费用费
2282
71.03
8.7
市场价
销售
销售产品
2615
3.82
市场价
2、预计2010年度本公司与无控制关系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销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 业 名 称
交易内容
2010年度
占同类交易比例%
2009年度
定价原则
大化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销售商品
6045
8.83
市场价
大化集团大连冠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410
2.06
市场价
大连富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7
0.20
大化集团大连瑞霖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546
5.18
299.85
市场价
大连宏图经销公司
销售商品
329
0.48
6.24
市场价
合计
11467
16.75
306.09
(2)、接受劳务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企 业 名 称
交易内容
2010年度
占同类交易比例%
2009年度
定价原则
大化集团大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21
3.77
41.17
协议定价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各关联方情况介绍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1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10号
生产与销售复合肥料、硫酸、硝酸、硝酸铵、硝酸钠、煤焦油、氨水等
305785
国有
邢学朴
2
大化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甘欣街3号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000
国有
俞洪
3
大化集团大连冠林国际贸易
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
化工产品(不含专项批)、机械设备、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范
500
有限责任
汤杰有限公司
10号
围内)
4
大化集团大连瑞霖有限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50号
复合肥、复混肥料生产、销售,磷酸铵、磷系列精细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液体肥料生产销售。
3000
有限责任
尹燕霖
5
大化集团大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10号
普通货运、土石方吊装工程、工程机械修理、机械零配件、化工产品销售、大型物件运输
289
有限责任
沈锦坤
6
大连富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瓦房店复州湾
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技术咨询
600
有限责任
陈文臻
7
大连宏图经销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50号
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农副产品(不含粮油)、办公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专项审批)
658.6
有限责任
阎太来
2、 各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介绍
序号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地 址
与本企业的关系
1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10号
控股股东(63.64%)
2
大化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甘欣街3号
同一母公司
3
大化集团大连冠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10号
母公司参股20.4%
4
大化集团大连瑞霖有限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华东路50号
母公司参股30%
5
大化集团大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10号
母公司参股20.74%
6
大连富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瓦房店复州湾
母公司控股95%
7
大连宏图经销公司
大连市甘井子华东路50号
母公司参股36.8%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相互销售或采购产品、劳务等交易,有市场价格的按市场价格进行,无可供比较市场价格的按双方协议确定的价格进行。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保持了持续性,关联交易价格保持了一贯性,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生产工艺决定了公司必须从控股股东采购水、电、蒸汽等原料及动力,以满足生产需要,故此关联交易还将持续下去。
基于公司的生产历史延续,决定了公司在采购及销售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大量的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经营收入、成本和利润的重要组成。
公司的关联单位为公司提供运输、维护等综合性服务,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且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公司与同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通过往来帐结算。往来帐每月结算一次,余额以现金支付。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了五届四次董事会,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审议通过了将《关于公司预计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决定。
2、独立董事王华彬先生、何平先生、张丽女士对该议案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10年度日常关预计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3.该议案需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已与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签订了一项综合服务合同,包括由大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原材料、水、电、汽及各项服务以及本公司向大化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销售部分产品。上述交易价格将每年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大化集团提供的原材料的交易价格根据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以及其成本水平,由大化集团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2、本公司已与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授权使用“大地”和“工联”品牌的《商标使用权协议》,年商标使用费为1,020,000.00元。该协议于2003年2月28日续签十年。
3、本公司根据与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年交纳土地租赁费1,980,000.00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五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商标使用权协议》、《土地租赁协议》及相关协议合同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