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B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2-11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 大化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4-006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4 年 2 月 8 日上午 8:30 在辽宁省大连市大化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持股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1
B 股股东人数 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5,000,000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75,000,000
B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3.64%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3.64%
B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
(三)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
刘平芹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议 反 弃 是
案 同意 对 权 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序 比例 比 比 通
号 例 例 过
内资股 175,000,000 内资股 0 内资股 0
1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100 0 0 是
B股 0 B股 0 B股 0
修改公司章程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于振强律师、王金金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会议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
会议的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