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化B: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 *ST 大化 B 公告编号:临 2015-009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自公司提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到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决定期间,公司不
申请股票停牌,股票正常交易。
201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由于公司 2012 年度、2013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从 2014 年 4 月 29 日起被实行退市风
险警示的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从“大化 B 股”变更为“*ST 大化 B”。
公司 2014 年度报告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公司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5] 004546 号。经审计,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44,669,201.88 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01,292,607.93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73,081.20 元。另外,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
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的情形;不存在可能被解散的情形;不存在重整、
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情形和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会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
决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
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之规定,比照公司经审计
的 2014 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
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3.3.1 条之规定,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特别处理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自公司提出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到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决定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股票
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