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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化B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08-31  

						       证券代码:900951        证券简称:大化 B 股   公告编号:2016- 015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8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5,000,000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                            175,000,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64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3.64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平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出席会议全体股东   175,000,000         100             0             0          0             0

其中:非流通股     175,000,000         100             0             0          0             0

   流通 B 股                    0           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
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振强、王金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