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化B:关于控股股东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 大化 B 公告编号:2019-001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进展情况
2018 年 7 月 18 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
裁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化集团”)进行司法
重整(详见 2018-022 号公告)。
2019 年 1 月 18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化集团关于法院裁定其延期提交重
整计划草案的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大化集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六个月期限即将到期,但因客观原因,重整计
划草案尚在讨论研究过程中,大化集团从涉及利益群体的广泛性、招募重整投资
人的复杂性、论证实质合并的必要性、论证重整计划草案的审慎性、大化集团破
产清算的恶劣影响、大化集团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对经济和社会的意义等七个方面
提出理由,向大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
大连中院认为,对比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能够更大力度、更广层面保护债权
人、企业职工、股东及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权利。虽然大化集团因客观原因未能在
法定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但大化集团重整具有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具
有继续实施破产重整的价值。依照《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大
化集团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
二、风险提示
大化集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75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64%,其中 8750
万股被质押与冻结(详见 2018-021 号公告)。大化集团重整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
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及造成其他影响还存在不确定性。
2018 年 7 月 18 日大化集团被裁定司法重整时,公司预付大化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货款 1815 万元,公司目前尚不能确定重整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及债权损失。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
备查文件:
1、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辽 02 破 43-1 号《民事裁定书》
2、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