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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大化B: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暨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8-17  

						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ST 大化 B            公告编号:2019-035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暨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需要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工艺上的紧密关联性,公司必须依赖控股股东提供相关原材料
及动力。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公司计划9月中旬开车生产。由于公司自2018年4月以来一直停产,公司资金极为紧张,
公司金融机构及经销商欠款一直未予偿还,按照公司现有的生产方式,首先需要充裕的资金
进行采购方可恢复生产。为保证公司开车顺利进行及后续生产经营能够持续开展,公司将与
大化集团开展委托加工活动,以解决公司目前现金流不足的问题,时间将由开车恢复生产之
日起至2019年年底。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关于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暨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 3 名董事审议通
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彦文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预先审核并表示认可,认为:
公司于2016年与各关联方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的三
年有效期期满,因此需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于公司及公司主要关联方大化集
团2019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为保证公司开车顺利进行及后续生产经营能够持续开展,公司
与大化集团签署了自开车生产之日起至2019年年底的委托加工协议。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关联
交易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和相关法规及监管部
门的规定; 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前置审议,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
    4、该议案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二)、2019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同    2019 年年初
                                                                          2018             本次预计金额与
                                                    类业    至披露日与             占同类
关联交易                                2019 年度                         年实际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务比    关联人累计             业务比
类别                                    预计金额                          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
                                                      例    已发生的交             例(%)
                                                                          额               因
                                                    (%)   易金额
委托加工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300      100                                   为新发生业务
采购原料                                                                                   委托加工业务减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54      100       1,192      21,497   69.94
动力                                                                                       少采购金额
             大化集团大连国际贸易有                                                        采购原料生产颗
采购商品                                  2,458      100       1,828
             限公司                                                                        粒氯化铵
             大化集团大连国际贸易有                                                        颗粒氯化铵销售
销售产品                                  3,412       90       2,543       542      1.7
             限公司                                                                        出口
班车等服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3       100        198        330      100
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工兴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赵文旗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伍仟柒佰捌拾伍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99691P
               经营范围:碱产品、无机酸、化肥、工业气体;氨【液化的,含氨>50%】、硫磺的生产;
           为下属企业提供生产用原料,允许调剂串换;(以限下属企业经营:仓储、货物运输、房屋
           租赁、设备租赁、餐饮、住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历史沿革:2018 年 7 月 18 日,大连中院以大化集团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具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符合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为由,裁定大化集团司法重整。
           2019 年 3 月 5 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大化集团等九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根据
           合并重整计划,铭源集团全资子公司大连铭勃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铭勃发展)作为大化集团
           等九家公司合并重整的投资人。重整受理前大化集团注册资本 305,785.00 万元,重整后大
           化集团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337,254.90 万元,其中,铭勃发展以货币形式出资 17.20 亿元,
           持有重整后大化集团股权比例为 51%,债权人持有重整后大化集团股权比例为 49%。实际控
           制人由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铭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铭源集
           团)实际控制人纪洪帅先生。
               大化集团的财务情况:
               2018年末总资产1,073,178.13万元,净资产-66,042.0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4,383.06
           万元,净利润-85,252.98万元。2019年3月5日,法院裁定批准大化集团合并重整计划后,大
           化集团注册资本由305,785.00万元将变更为337,254.90万元,其中铭勃发展以货币形式出资
           17.20亿元,持有重整后大化集团股权比例为51%,债权人持有重整后大化集团股权比例为
           49%,大化集团财务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控股股东(29.50%),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
           项规定的情形。
               3、2019 年 3 月 5 日法院裁定批准大化集团合并重整计划后,大化集团注册资本增加,
           债务大幅减少,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随着铭勃发展的注资及铭源集团的支持,大化集团有
充分支付能力及履约能力。
(二)、大化集团大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住所:大连市甘井子区甘欣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金殿伟
     注册资本:6,000 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及历史沿革:2018 年 7 月 18 日,大连中院以大化国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
具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符合重整程序的适用条件为由,裁定大化国贸司法重整。2019
年 3 月 5 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大化集团、大化国贸等九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
大化国贸仍为大化集团全资子公司。
     大化国贸的财务情况: 2018年末总资产67,216.96万元,净资产5,038.28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32,406.71万元、净利润46.86万元。大化国贸2019年3月5日司法重整后,债务大幅减
少,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大化国贸财务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
     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
     3、2019 年 3 月 5 日,法院裁定批准大化国贸合并重整计划后,大化国贸债务大幅减少,
资产负债率大幅降低,作为大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随着大化集团财务状况得到根本性好转,
大化国贸有充分的支付能力及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采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从关联方采购采水、电、蒸汽、合成氨等原料
及动力,向关联方销售纯碱和氯化铵,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供应、运输等劳务服务,公司上述
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
互惠互利原则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
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
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关联交易保持了持续性,关联交易价格保持了一贯性,关联交易未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大化集团的委托加工业务,就是大化集团提供原材料、燃料、动力等,委托公司
生产纯碱、氯化铵、重质纯碱、颗粒氯化铵等产品,公司制造货物交回给大化集团,公司按
照一定比例收取委托加工费。公司与大化集团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就是公司在长期停产、资
金严重不足、债务逾期严重情况下,为保证公司开车顺利进行及后续生产经营能够持续开展
而采取的业务活动。
    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的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已到
期。公司与大化集团签署了为期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 2019 年度《委托加工协议》,
与大化国贸签署了为期三年的《产品购销协议》,并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与各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每年要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数额,每月要制定采购、销售、
委托加工计划,各关联方每月进行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生产工艺决定了公司必须从控股股东采购水、电、蒸汽、合成氨等原料及动力,
以满足生产需要,故此关联交易还将持续下去。基于公司的生产历史延续,决定了公司在采
购及销售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发生大量的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构成了本公司
经营收入、成本和利润的重要组成。公司的关联单位为公司提供运输、维护等综合性服务,
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且降低了公司的运营成本。
     公司计划9月中旬开车生产。由于公司自2018年4月以来一直停产,公司资金极为紧张,
公司金融机构及经销商欠款一直未予偿还,按照公司现有的生产方式,首先需要充裕的资金
进行采购方可恢复生产。为保证公司开车顺利进行及后续生产经营能够持续开展,公司将与
大化集团开展委托加工活动,以解决公司目前现金流不足的问题,时间将由开车恢复生产之
日起到2019年年底。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主导产品为纯碱和氯化铵,主要生产原料为原盐、合成氨,主要生产动力为电和
蒸汽,公司的水、电、蒸汽及合成氨供应由于生产工艺需要必须就近配套供应。由于公司资
金紧张及 B 股公司融资方面的障碍,公司无力建设或收购合成氨及热电配套装置,只能由
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成氨厂和热电厂提供原料和动力。由于公司与控股
股东在生产工艺上的紧密关联性,公司必须依赖控股股东提供相关原材料及动力,控股股东
的生产状况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状况,公司的生产状况也将直接影响控股股东的生产状
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4、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5、《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委托加工协议》及《产品购销协议》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