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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01-04-12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二次董事会于2001年4月10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平芹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三.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按照国内会计师———大连华连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796.2万元,弥补上年度亏损3146.7万元尚不足,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159.9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956.1万元。
  而依照国际会计师———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711.5万元,弥补上年度亏损2887.6万元尚不足,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为4074.0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88.5万元。
  按照《公司章程》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应以按照中国会计规定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未分配的利润孰低为准,200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956.1元人民币。
  鉴于资金不足是公司目前的主要矛盾,从当前产品销售情况看,价格有所回落,竞争激烈,且货款回笼不理想,为确保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及新产品开发。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利润拟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及20万吨优质重质纯碱增产装置。
  五.预计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拟在2001年度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下一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在继续弥补'99年度亏损及提取“两金”后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高于50%。
  3.公司2000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高于30%。
  4.分配主要采取送红股及派发现金的分配形式,其中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高于20%。
  5.公司董事会保留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该分配方案进行调整的权利。
  六.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1年6月20日下午1:00在大连市大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