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01-10-13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董事会于2001年8月15日下午13:00在 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实到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平芹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审议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年中期,公司实现净利润565.9万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3956.1万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522.0 万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利润拟不进行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议案》。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17日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1年8月15日下午14 :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云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议案》
四.监视会对公司2001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现就有关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财务情况。
2、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能够遵纪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和侵蚀股东利益行为。
3、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公司关联方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和平等、自愿、有偿的市场经济原则 ,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