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B股:其他应收款项的提示性公告 2002-01-14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其他应收款项的提示性公告
截止到2001年11月末,占本公司股份63.64%的大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2.14亿元,该大股东1999年欠其他应收款2.8亿,2000年度欠其他应收款3.5亿。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主要是经营性占用,是近几年形成的。本公司主导产品纯碱、氯化铵每年需要原料合成氨15万吨,99年合成氨厂原料重油飞涨,但本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由于市场原因未涨,为保证本公司效益,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合成氨厂供给的合成氨价格未涨价,其间巨大差额由集团公司负担。为保证整个大生产运营,集团公司占用了本公司的销售货款用于购买重油等原料,以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因而形成了其他应收款。
为清偿其他应收款,经与大股东协商初步决定,于2001年末将其他应收款控制为2个亿,2002年上半年保证偿还5000万,下半年保证偿还5000万,均以大股东的子公司供应的原盐盐款抵债,同时考虑将本公司的银行贷款转由大股东负担及以资产抵债等措施清偿其他应收款,初步定于2003年度清偿完毕。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