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B股: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2002-05-10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29日下午1点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平芹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分析讨论,通过了转移贷款协议。
上述协议为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见附件。根据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由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此项议案需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0日
附件: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及控股公司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工商银行甘井子支行(甲方)三方为调整企业债权债务,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原由乙方担保、丙方在甲方的贷款1.4亿元转由乙方向甲方借款,所有借款协议中丙方应承担的责任改由乙方承担,执行时间从2002年3月11日开始。上述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7.3.1条规定属于关联交易,需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1、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张积泮。
成立日期:1996年4月12日
主要业务和产品:生产和销售复合肥料、硫酸、硝酸、硝酸铵、硝酸钠、煤焦油、液氨等。
2、中国工商银行甘井子支行
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甘井子支行借款1.4亿元(其中长期借款5000万元,短期借款9000万元)。
三、交易各方的关系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数为17500万股,占总股本63.64%,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无质押、冻结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原则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为了调整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转移贷款,使控股股东在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减少,确保公司资产完整。
2、关联交易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操作的原则;
(3)、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内容
1、协议签署时间:2002年3月11日
2、协议签署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3、协议正式生效时间:需经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此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
4、本次关联交易因是现金对现金的交易,不需要评估。
六、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完善了公司资产结构,对公司的后续发展是有利的。
七、其他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工商银行甘井子支行、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转移贷款协议》。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29日下午2点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二届五次监事会。会议由召集人高云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的规定。会上审议通过了转移贷款协议。
监事会认为,此项关联交易的债务重组(具体内容见董事会决议附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广大股东的权益,优化完善了公司的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的后续发展,此议案需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30日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话号码变更的临时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话号码从4月24日因全公司电话网改造,具体联系电话变更为:6893992、6892815、6893436,详情请见本公司2001年年报和2002年一季度报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