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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13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4-014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在北京召
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
事 9 人,实到监事 9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甄理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境外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
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13年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均符合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以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市场定价原则,履行合
法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平、公开、公正;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甄理、李亚良、卢丽平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锦州港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锦州开元石化有限责任
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此项交易有利于完善
港口基础设施,有效促进港口油品业务发展,提高港口综合竞争力。该交易价格
经过专业机构评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卢丽平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与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置换部分土地使
用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资产置换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依据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土地置换原则,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政策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监事甄理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东方粮仓共同对东方集团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过程遵循了公开、
公平、合理的原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
投资未损害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监事李亚良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委托经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交易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上述委托经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王鸿为关联方监事,回避审议及表决。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