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3-13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4-02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14 年 4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时
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3 月 25 日为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3 月 28 日为 B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 3 月 25 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决定于 2014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 年 4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时,会期半天;
3、会议地址: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工作报告
1、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2)审议《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确定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委托经营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与东方粮仓共同对东方集团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2、工作报告:
(1)独立董事 2013 年度履职报告;
(2)关于董事 2013 年度勤勉尽责情况的报告。
上述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将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
露。
三、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3 月 25 日为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3 月 28 日为 B 股股东股权登记
日(B 股最后交易日为 3 月 25 日)。
四、会议出席的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律
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2、股权登记日下午 15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
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传
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以邮戳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2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监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电话 0416-3586171;传真 0416-3582431;
联 系 人:李桂萍、杨春花。
5、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公
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2 审议《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审议《关于确定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9 审议《关于修订<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修订<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委托经营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与东方粮仓共同对东方集团孙公司增资
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