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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2015-05-30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决定发行 20
亿元中期票据。内容详见 2015 年 1 月 1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临 2015-004)。
    近日,公司接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
市协注【2015】MTN17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 现就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
内完成, 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
及有关规则指引的规定,做好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兑付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