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7-03-31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股票简称:锦州港/锦港 B 股 编号:临 2017-01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集装箱发展空间,延伸产业链条,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锦州港”)拟投资50,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
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开展集装箱租赁运输、
海铁联运等业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现场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
现有成员 11 名,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
公司——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三)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发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全资)
3、注册地:辽宁省锦州市
4、主要办公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 1 号
5、法定代表人:刘辉
6、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7、主营业务:集装箱租赁、集装箱运输、融资租赁、海铁联运、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货运代理(以工商行政部门最终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8、主要股东:锦州港拥有集发公司 100%的股权。
9、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10、经营期限:50 年
(二)组织架构
集发公司设执行董事 1 人,由公司法人代表刘辉担任。设监事 1 人,设总经
理 1 人,由锦州港委派。
根据集发公司发展情况,适时启动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人数及议事规则由集
发公司章程约定。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投资成立集发公司,符合公司向产业上下游延伸的发展思路,有利于增
加与船公司合作紧密度,开发新航线,保证集装箱增量,是有效提升集装箱竞争
力的重要举措。公司的成立将带动锦州港集装箱板块信息化的建设,创造良好的
口岸中转环境,逐步建立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的集装箱中转基地,从而
打造出以海运物流中心为载体,以造箱融资租赁为依托,融合传统装卸、金融服
务、海运运输于一身的集装箱综合服务平台,与公司主营业务形成更大的协同效
应,加快公司产业升级和转型。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集发公司设立后,面临着一定的经营风险。主要是中小船公司资金能力薄
弱,抗风险能力不够,一旦倒闭破产可能导致的债务纠纷风险。集发公司应审慎
选择合作伙伴,争取选择一定规模、资金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合作方,经营方
式更为灵活,租箱可采取短租、长租、租买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利
益不受损失。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