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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2-11-25  

                          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22-084
  债券代码:163483              债券简称:20锦港01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集团”)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锦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273,949,933 股减少至
  253,558,633 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13.68%减少至 12.66%。


         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东方集团发来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减持锦州港股份累计超过 1%的通知》,2022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 11 月 23
  日期间,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 股)
  20,39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84%。现将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
           名称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露义务
人基本
           住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8 号经开区大厦第 9 层 901 室
信息
           减持                                    股份        减持数量
                          减持日期                                           减持比例
           方式                                    类型          (股)
权益变     大宗    2022 年 10 月 25 日—       无限售流通股
                                                               20,391,300      1.0184%
动情况     交易     2022 年 11 月 23 日          (A 股)
                               合计                            20,391,300      1.0184%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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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有比例               持有比例
                              (股)                 (股)
东方集团股   无限售流通股
                          273,949,933        13.68%    253,558,633      12.66%
份有限公司     (A 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发
 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已对东方集团的权益变动情况按照规定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0、临 2022-067、临 2022-070)。2022 年 10 月 25
 日—2022 年 11 月 23 日期间,东方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20,391,300 股不
 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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