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李忠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关
于选举李忠先生为公司董事暨鲍汝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张
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关于聘任余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
监暨杨英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2、拟聘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此次任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
3、同意聘任李忠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选举李忠先生为公
司董事暨鲍汝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意张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
同意余欢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暨杨英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独立董事: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