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创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08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宁志群先生为公司董事暨郭亚军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尚多旭先生为公司董事暨祝捷先生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余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本次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
2、本次选举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宁志群先生、尚多旭先生、余欢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
备的能力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选举宁志群先生为公司董事暨郭亚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意
选举尚多旭先生为公司董事暨祝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同意选举余欢先生为
公司董事。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独立董事:傅劲德、徐麟祥、沈银珍、秦波、周莉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