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创:*ST海创第八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08
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ST海创 公告编号:临2021-041
900955 *ST海创B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5 日以邮件方式
向各位董事发出紧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共 11 人。本
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需要,进一步保持公司整体运营及战略决策的稳定性,
现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纳股金; 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得退股; 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第三十八 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条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
权人的利益; 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 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五)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司法拍卖、
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
的股份达到 3%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
之日起 3 日内,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
面报告。股东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
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已发行的
股份达到 5%后,其所持公司已发行的
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1%,应当在
该事实发生的当日书面报告给公司董
事会。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信
息披露义务人介绍、本次权益变动的
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交易
的资金来源、后续计划、对上市公司
影响的分析、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
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
务资料、其他重要事项、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法定代表人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以及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
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
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 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
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第五十四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
条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 时提案的内容。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
提案。 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提案。
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
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第九十七 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
条 连任。 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的稳定发
展,除董事自行辞职外,董事会在未
换届期间董事的更换数量每年不得超
过董事会总人数的 1/3,且须得到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第 1 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同
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海航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