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贝B股:证券、期货投资内控制度(2010年4月)2010-04-28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期货投资内控制度

    总 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期货投资行为,加强对证券、期货投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投资流程及审批程序,保证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期货投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境内股票、期货及其衍生产品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以及境内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与证券、期货相关的投资行为等。

    第三条 证券、期货投资应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期货投资,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公司应严格控制证券、期货投资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四条 公司相关部门在进行证券、期货投资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投资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证券、期货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券、期货。

    第六条 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账户进行证券、期货投资,不得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期货投资。

    第七条 凡违反本制度,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并且有权视情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证券、期货投资权限和内部审核流程

    第八条 公司进行证券、期货投资时,当投资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当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证券、期货投资决议后,由证券部等相关部门提出投资报告,经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报总经理审签,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拨出款项到相应的专门账户。

    第十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的运作和管理,证券部负责证券、期货投资的具体操作。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事宜定期审计和监查,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三章 证券、期货投资内部报告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期货投资由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人员组成。审批、报告、资金划拨、证券、期货买卖业务操作以及监管等分别实施,证券、期货投资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

    第十三条 财务部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证券、期货和资金发生变动当日应当出具台账,向财务总监汇报。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应当定期(每季度)或不定期将证券、期货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证券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第四章 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十五条 证券、期货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证券、期货投资进行全面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证券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内部审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资金的专项审计。

    第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对证券、期货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五章 证券、期货投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十九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财务部、证券部、内部审计部门为证券、期货投资的相关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在相关职权范围内行使职能。

    第二十条 董事长为证券、期货投资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各部门的负责人为相关责任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期货投资,视同公司投资,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参股公司进行证券、期货投资,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