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B股:东贝B股关于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出让所持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说明2012-11-23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 B 股 编号:2012-029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出让所持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来的本公司
控股股东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的
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的函件,该函
件认为,芜湖欧宝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宝公司)在未依法通
知东方公司或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武汉办)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在黄石产权交易中心将东贝集团
41.42%的股权转让给了江苏洛克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克公
司),东方公司认为欧宝公司在转让所持东贝集团股权时,未发函征
询东方公司或东方武汉办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也没有通知其在何
时、何地要将所持东贝集团的股权进行转让,更没有通知邀请东方公
司或东方武汉办参加竞买,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要求认定该股权转
让行为无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2 年 2 月 21 日,东方公司武汉办向东贝集团去函,要求尽快
理顺东贝集团的股权结构,解决循环持股问题。为此,东贝集团召开
了股东会,东方公司及其他所有股东一致同意欧宝公司将所持东贝集
团股权对外转让。本公司和欧宝公司也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同意欧宝
公司对外公开挂牌出让所持东贝集团 41.42%的股权。之后,欧宝公
司聘请了东方公司推选的评估机构对东贝集团资产进行评估,又将评
估结果报东方武汉办备案。欧宝公司收到东方武汉办的备案回复后,
便及时以特快专递方式函告东方武汉办,公司将出让所持东贝集团
41.42%的股权。与此同时,欧宝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15 日委托黄石市
产权交易中心在《湖北日报》刊登《产权转让公告》,公告详细载明
了交易时间、地点、挂牌底价等有关信息。依据东贝集团《公司章程》
第 103 条规定,“公司通知可采取公告方式,必要时也可采用函电方
式”。欧宝公司在处置股权时,对原有股东既采取了公告方式,同时
也采用了信函专递方式。但直至 2012 年 10 月 25 日,东方公司及东
方武汉办均未与东贝集团、本公司、欧宝公司以及黄石市产权交易中
心有过任何方式的联系。公告期间只征集到洛克公司一个意向受让
方。
综上所述,欧宝公司通过在黄石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所持
东贝集团 41.42%股权的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江苏洛克电气有限公司受让欧宝所持东贝集团股权合法、有
效。
特此说明!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