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B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2-11-23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 B 股 编号:2012-28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二 O 一二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6 名,代表的股份数 120,958,40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1.4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
会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百昌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同意股数 120,887,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941%。其
中内资股为 120,000,000 股,外资股为股 887,604。)弃权股数 0 股,
反对股数 70,800 股。
2、审议《控股子公司出售黄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42%
股权暨关联交易》;同意股数 120,087,6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数的 99.941%。其中内资股为 119,200,000 股,外资股为 887,604
股。)弃权股数 0 股,反对股数 70,800 股。
关联股东回避了此项议案表决。
3、审议《落实证监会分红文件精神、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利
润分配条款》;同意股数 120,958,4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
的 100%。其中内资股为 120,000,000 股,外资股为 958,404 股。)弃
权股数 0 股,反对股数 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秦桂森律师、梁立新律
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