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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贝B股:东贝B股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4-26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
第十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对与公司内部控
制有关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就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
通的基础上,对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的内控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评价结论客
观真实。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发生。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对公司有关会计资料及信息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后,基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提供
的资料是真实完整的基础上,对公司 2013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并发表独立意见: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对外担保额总计:53,707 万元,其中对子公
司担保 47,707 万元。
    公司的上述对外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章程》以及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
严格按照规范文件的要求履行对外担保审批决策程序,能有效地控制担保风险。
    三、关于董事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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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 2013 年
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
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有利于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
意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001 年以来,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
构,双方合作一直较好。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审计经验丰富。在公司 2013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所有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按时
完成审计任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关于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以及以前年度实际交易情况等的核查,现就公司
201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
查。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属于正常的业
务往来,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要的。董事会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分别作了回避
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向我们提交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提名人申
明、董事候选人申明、简历及候选人申明及承诺等相关文件,我们审阅了相关材料
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了解。提名人的资格、提名程序、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文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相关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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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余玉苗 卢雁影 赵大友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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