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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贝B股:东贝B股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4-04-26  

						               东贝 B 股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3 年度工作中,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3 年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
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除战略决策委员会外,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基本情况:

       余玉苗:2004 年至今担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
师,2008 年 5 月起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大友:现任三峡大学旅游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宜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委员、宜昌市政协委员、重庆三峡学院兼职教授、三峡大学区域经济学术带头人。
2012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卢雁影:曾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管理学院任教,现任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1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数(含通讯   数
                                  表决)
     余玉苗       6              6            0            0


     赵大友       6              6            0            0


     卢雁影       6              6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数           数




     余玉苗       1              0            0            1


     赵大友       1              1            0            0


     卢雁影       1              0            0            1




二、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各位独立董事均能按时
出席董事会会议。在会前都能认真审阅各种材料,并通过与公司高管人员沟通、收
集与掌握一些必要的信息,为参加会议作好充分准备;在会议中能对各项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内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3 年度,我们谨慎审查各项董事会议案,按规定对下列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一)、2013年4月24日,发表了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2013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2013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四)2013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五)、2013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六)、2013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七)、2013年4月24日,发表了追溯调整 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独立意见
(八)、2013年8月13日,发表了关于关于处置部分闲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见。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201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二)、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我们通过学习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年报工作
       2013 年年报工作情况在公司 2013 年年报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我们与公
司高管层、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了相关人
员的情况汇报,并积极关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具体进展情况,共同讨
论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
六、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
议;
(二)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2014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
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我们也衷
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
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余玉苗




    卢雁影




    赵大友




                                                  二 0 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