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本次董事会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方案切实可行, 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二、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 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投资严格遵循了公平、 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