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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贝B股:关于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延期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            公告编号:2020-044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组项目相关进程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贝 B 股”)控股股东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筹划向公司除东贝集
团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票,并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东贝 B 股事宜(以下
简称“本次重组”),主要进程如下: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上午开
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5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黄石
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办理完毕名称变更手续的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七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湖北
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657 号),并于 2020 年 6 月 20 日公
告了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同时公告了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修
订稿)。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671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黄石东贝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合并、分立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需要公
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
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
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控
股股东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黄石东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控股股东换股吸收
合并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
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上披露的《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二、申请财务数据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第六十三条规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财务资料在财务报告截止
日后六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可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至多不超过一个
月”。
    东贝集团与东贝 B 股的经营主体主要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湖北省是国内疫
情最为严重的地区,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直至
5 月 2 日才调整为二级响应。受新冠疫情影响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各省市均
制定了相应的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执行了严格的防疫措施。受
湖北省及各地的隔离要求、相关单位的内部管理要求等因素影响,东贝集团以及
中介机构的复工时间较晚,中介机构主要采用远程核查和远程办公方式开展工
作,现场审计、函证等核查程序难以顺利开展,导致本次重组的财务资料无法及
时更新。主要具体原因如下:

     1、中介机构人员行程安排受限,未能按计划开展工作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项目组成员涉及到北京、湖北、广东、四川等
多个地区。本次疫情以来,全国主要地区均制定了行程报备、限制出入、居家(集
中)隔离、核酸检测等不同程度的防疫措施,中介机构人员行程安排受限,无法
及时按计划前往湖北省黄石市开展工作。尤其是考虑到近期北京新冠疫情升级,
导致新发地疫情管控措施加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办人员处于北京,中介机构部分人员无法按原计划正常到位,从而本次重组
更新财务资料的相关工作未能按计划及时开展。

     2、疫情期间办公方式调整导致工作效率降低,财务资料更新工作无法如期
进行

     东贝集团与东贝 B 股的经营主体主要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湖北省是国内疫
情最为严重的地区,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直至
5 月 2 日才调整为二级响应。受新冠疫情影响,各省市均制定了相应的疫情防控
政策,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各机构按照国家部署以及各地政府要求,尽量减少
人员聚集并采用远程办公的方式,导致工作效率受到较大影响。在远程办公的模
式下,东贝集团向各中介机构提供尽调资料的速度比预期有所延迟,财务资料更
新工作无法如期进行。

     3、东贝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延期复工,函证等核查工作不及预
期

     自武汉市发生新冠疫情以来,我国其他省市也相继发生了新冠疫情。受新冠
疫情及相关防控政策影响,东贝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均存在不同程度
的延期复工,函证等核查工作进展较慢,询证函的回函率目前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近期,国内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但由于需函证的客户和供应商数量多、情况
复杂、受疫情影响程度不同,达到预期回函水平尚需一定时间。另外,由于近期
国外客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多数国外客户虽正常生产,但管理人员居家办公,函
证回函效率较低。

    三、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时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之相关规定:“(二十一)适当放宽资
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
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
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
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 1 个月,最多可申请
延期 3 次……”。公司前次已申请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截止日延期
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根据上述政策,申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资料的有
效期在前次申请的基础上延长 1 个月,即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延期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四、本次申请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对公司本次重组的影响

    1、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营业状况稳定。截至申请日,标的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动,故已披露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具有延续性
和可参考性。
    2、本次疫情对公司本次重组更新财务资料的审计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申
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后,公司将竭尽全力与各中介机构落实相关工作,积极推
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序进行。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