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9月10日接黄石东贝冷机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冷机集团公司)通知:根据冷机集团公司《债转股协议》和国家经贸委同意冷 机集团公司实施债转股的批准文件,冷机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包 括持有公司50.04%的股份)与东方、华融、信达三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同设立了黄石 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机电公司成立后,公司的控股 股东由冷机集团公司转为机电公司。 由于冷机集团公司持有公司11760万股的股权性质为国家股,股权转让须经财 政部批准,冷机集团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11760万股国家股股权在获得财政部 批准前委托给机电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