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2002年3月18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467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于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4.26%,(上述事项刊登在2002年3月22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2003年3月26日,上述国有股权转让事项获得财政部同意转让的批复,批准文号:财企【2003】115号,现该国有股权转让的手续正在办理中。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