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6月9日,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二大股东国基环保高 科技有限公司通知,国基环保高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境内发起人法人股 3838万股股权,为天津三泰投资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石家庄广安街支行借款3600 万元,进行质押担保。另国基环保高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境内发起人法 人股2980万股股权,为广东环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石家庄广安街 支行借款2800万元,进行质押担保。上述两笔质押总计68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9.54%。上述两笔质押担保于2003年6月9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生效起一年。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 汇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股东年会的公告,其中2002年股东年会的召开 时间误登为2003年7月6日,现更正为2003年7月7日上午9点整,召开股东大会的股 权登记日,股东登记日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