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名称:凌云B股 编号:2004—临05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4年4月29日上午9点30分在天津开发区黄海路159 号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共计代表股份162,722,640股,占 公司总股本34900万股的46.62%;其中法人股股东4名,共计持有股份162,570,00 0股;流通股东2名,持有股份152,640股。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 、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依法召 开,董事长郑介甫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7项提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62,722,640股,反对0股, 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62,722,640股,反对0股, 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162,722,640股,反对0股,弃权 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162,722,640股,反对0股,弃 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 转增。同意158,672,640股,反对0股,弃权4,050,0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7.51%,获得通过。 2003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境内税后利润23,585,680元人民币,可供分配利润9 9,379,32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78,54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789,273元后,可 供投资者分配利润91,011,503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3年度不分配利润,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2004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的决议。同意162,722 ,6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 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意162,722,640股,反对0股,弃 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田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发 表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