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日,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8467万股,向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的期限为三年的贷款 一亿伍千万元人民币,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4.26%,于2004年6月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生效之日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