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900957 股票简称:凌云 B股 编号:2004—019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4年8月14日上午9点30分在天津开发区黄海 路159号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登记的股东5人,所持股份157,382,343股,占公司总 股本34900万股的45.09%。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5人,其中3名法人股股东代 表,2名流通股股东代表,所持股份157,052,640股,占公司总股本34900万股的4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监事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 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依法召开,董事长郑介甫先生主持,会议认真 审议并通过如下4项提案。 1、审议通过增选李明炯先生为公司董事的提案。同意157,052,640股,反对 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与天津津滨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关联交易的提案。同意72,382,64 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关联股东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更名为“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意157,05 2,64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获得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更名的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中 的公司名称。 4、审议通过本公司因对控股子公司广东环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累计担 保数额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故将200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2004年第四 次临时董事会决议之事项一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确认的提案。同意152,850,000 股,反对152,640股,弃权4,050,0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97.3%,获得通过。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田云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发 表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