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06年 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续聘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南京永华)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四、通过公司章程修订案。 五、通过关于南京永华对公司出具的无保留带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的说明。 六、通过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通过用公司盈余公积金39940997.63元弥补2005年年度亏损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6月1日上午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其它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