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B股:凌云B股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2014-10-21
证券代码:900957 证券简称:凌云 B 股 公告编号:2014-022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落实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陆续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的决定》等具体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总资产、
净资产、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
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
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
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并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度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关于修
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2014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
1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情况请见 2014
年 10 月 2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
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拟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
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本公司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元)
名称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北京凌 长期股权投资 0
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核算的股权投
资 4860121.38 元 ( 已 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2005 年 全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4860121.38 元),追溯调整至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核算,其公允价值 0 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
额产生影响,影响数为 0 元,故对本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均未
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
2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0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