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已全面了解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朱贵春、彭诚信、赵丽琴 2014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