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900957 公司简称:凌云 B 股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凌云B股 900957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陈新华 荣玫 电话 021-68400880 021-68400880 传真 021-68401110 021-68401110 电子信箱 lingyun@elingyun.com lingyun@elingyun.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年末 本期末 比上年 2014年末 同期末 2012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 总资产 887,289,592.31 395,434,522.47 395,434,522.47 124.38 391,434,461.33 归属于上市公 394,030,894.86 387,759,286.23 387,759,286.23 1.62 380,582,009.08 司股东的净资 产 1 2013年 本期比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同 2014年 2012年 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 -46,839,404.18 -15,244,922.97 -15,244,922.97 -207.25 -9,732,157.65 的现金流量净 额 营业收入 18,306,783.21 11,343,709.48 11,343,709.48 61.38 10,599,930.14 归属于上市公 6,271,608.63 7,177,277.15 7,177,277.15 -12.62 7,206,949.08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6,271,267.48 -23,546,346.07 -23,546,346.07 -13,874,387.52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1.60 1.87 1.87 减少 1.91 产收益率(% 0.27个 )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0180 0.021 0.021 -14.29 0.02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0180 0.021 0.021 -14.29 0.02 (元/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7,00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的股东总数(户) 26,577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 股东名称 条件的股份 质 例(%) 数量 量 数量 广州嘉业投资集团有 境内非 29.62 103,370,000 103,370,000 质押 103,370,000 限公司 国有法 人 广州诺平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 11.77 41,080,000 41,080,000 质押 41,080,000 司 国有法 人 上海淼衡实业有限公 境内非 1.62 5,670,000 5,670,000 质押 5,600,000 司 国有法 人 2 北京中稷东方资产管 境内非 1.20 4,200,000 4,200,000 无 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顾小舟 境内自 1.20 4,200,000 4,200,000 无 然人 北海关东房地产代理 境内非 0.70 2,430,000 2,430,000 无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 人 上海物流产业投资公 境内非 0.56 1,950,000 1,950,000 冻结 1,950,000 司 国有法 人 HAITONG 未知 0.43 1,506,934 未知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ACCOUNT CLIENT 肖元信 境内自 0.34 1,200,000 1,200,000 无 然人 方庆 未知 0.31 1,088,889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持有公司 5%以上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说明 亦非一致行动人,其余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之间关系公 司未知。公司未知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 关系,亦未知其股份是否被冻结、质押、托管或其他状况。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集中一切管理资源到甘肃德祐 100 兆瓦光伏电站的工程建设现场,为项目实 现并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保障电站建设有序开展的同时,上海康立的贸易业务以及广州 伟城的商业地产经营也都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均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2014 年,公司合 并报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31 万元,利润总额 61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7 万元。 其中,上海康立实业有限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 1831 万元,同比增长 61%,实现净利润-95 万元; 广州嘉业伟城商业有限公司全年实现主营及其他业务收入 11448 万元,实现净利润 6827 万元;甘 肃德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光伏发电项目也如期实现了并网发电的大目标。 2014 年,是公司经营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尤其是甘肃德祐 100 兆瓦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 使公司成功转型为新能源发电企业,困扰公司多年的主营业务定位不明朗的问题得以解决,为公 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光伏电站项目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导向,又可长期为公司 带来稳定的现金流,是企业赢得发展又较好回馈社会的双赢选择。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传统的贸易业务,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1831 万元,同比增长 60%,但传统的贸易业务利润率很低,不具有核心竞争力。公司参股的商业物业出租及管理业务, 由于商业环境不断成熟,客户档次及规模逐年优化,租金及管理费收入比较稳定,发展态势较好, 但由于公司只持有该司 22%的股份,不具有控制权,故不合并该司报表,只核算投资收益。 为解决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不明朗的尴尬局面,公司于 2013 年起投资建设光伏电站项目,光伏 电站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能源产业,国务院 2013 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如平地惊雷,迅速引爆了光伏电站建设的新浪潮。当年,我国实现新增光伏装机量 10.95GW,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2014 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量 10.6GW,占全球新增 装机量的四分之一,增长 60%,实现了《意见》中提出的平均年增 10GW 的建设目标。日前,国家 能源局下发的《2015 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 2015 年全国新增光伏装机规模 17.8GW,规模内的项目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在连续两年高增长的基础上,2015 又将发展目标调高了近 70%,行业发展已如火如荼。 一方面是国家不断调高的发展目标,一方面是光伏发电企业的怨声载道,西部的新疆、内蒙、 甘肃等光伏大省,光伏电站投资呈现爆发式增长,电力供应已趋于饱和甚至过剩,弃光限电现象 时有发生,再加上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到位周期太长,这部分电费结算严重滞后,发电企业 周转现金流困难。若国家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进展缓慢,电力消纳条件得不到改善,当限电成为 常态时,企业的经济效益会会受到影响。 所以,整个光伏发电行业,受政策利好推动以及建造成本下降带来很好的发展机遇,但因电 力消纳、送出以及补贴资金没跟上等问题,企业面临一定的经营困难和风险,这是西北地区光伏 发电企业短期内面临的阵痛,我们企业也不例外。 (二) 公司发展战略 1、以甘肃德祐光伏电站为依托,谋求新能源主业做大做强。 2、以投资并购为手段,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投资收益。 3、关注资本市场政策动态,期待创新解决 B 股历史遗留问题。 (三) 经营计划 1、完善电站运维流程,保证电站安全有序运营。 4 完善电站运维规程,以严格、科学手段管理电站,在确保电站安全运行的基础上,降低人为 因素导致的各种事故,保障电站有序高效运营。 2、加强对控(参)股公司的管理,强调投资回报。 2015 年,是公司完成主业转型的发展元年,新问题新挑战依然很多,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管理 流程,加强内控建设,提升对各控(参)股公司的管理能力,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3、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维护投资者关系。 2015 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关注学习资本市场的各类创新举措,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协会主 办的培训和交流,维护投资者关系,助推公司成长为受人尊敬的公众公司。 (四) 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虽然电站工程已实现并网发电,但由于目前的项目融资只达到总投资的 44%,与计划中项目 配套融资 60-70%还有较大差异,因此,今年电站项目至少还需要 1 亿元的融资支持。 (五) 可能面对的风险 公司 100 兆瓦光伏电站虽然于 2014 年底实现并网,但整体工程尚未进行验收,可再生能源补 贴基金也未开始申请,同时由于甘肃省整体电力供应趋于饱和甚至过剩,电站存在一定的弃光限 电风险,以上各因素均会对电站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 响。 根据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 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5 4.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不适用。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爱新 2015 年 4 月 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