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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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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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建立<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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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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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变更 |
深交所公告,股东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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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0日*ST中华A收到大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函》,得悉国晟能源控股股东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3日与纪汉飞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国民投资以7000万元的价格将国晟能源100%股权转让给纪汉飞先生,现工商变更已完成。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A股股份65,098,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
此次股权转让构成公司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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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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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1-04-27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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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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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重大事项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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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ST中华A收到大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听证字第232号《民事裁定书》壹份: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交与税务部门协商解决税收债权并形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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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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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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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14日与债权人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和解意向书》,拟以人民币1400万元达成债务和解。
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约定由公司以人民币1400万元对铖兴泰公司进行偿还,以结清双方全部债权债务(约1.5亿元人民币)。目前约定的1400万元款项已于2010年11月30日全部支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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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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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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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日前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0)深罗法民二初字第10368号《传票》壹份,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1,563,959.35元及利息。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自行车零件厂与*ST中华A存在购销合同关系。现该厂向深圳市罗湖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563,959.35元及其利息(利息从立案日算起至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2、支付本案诉讼费。深圳市罗湖区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指定2010年12月13日14时30分对本案进行开庭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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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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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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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股东卓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0股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4%。卓润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从2010年11月12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卓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A股股份44,104,246股,占公司总股本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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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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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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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于2010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9:30在深圳市龙华龙泉酒店三楼万福厅召开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续聘夏勃夫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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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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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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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1114
2、每股净资产(元) -3.43
3、净资产收益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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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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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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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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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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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0-10-28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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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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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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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人民中路龙泉酒店三楼万福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7日
6、登记时间:2010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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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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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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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1400万元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授权李海总裁代表公司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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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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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10-08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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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3、《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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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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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债务和解意向书》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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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合法受让,取得原债权人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对*ST中华A的美元21,968,365.55元(折合约人民币1.5亿元)债权。根据铖兴泰于9月8日给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铖兴泰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上述债务和解进行谈判。
经初步商谈,公司于9月14日与铖兴泰签订了《债务和解意向书》:拟以人民币1400万元达成债务和解,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
该交易事项需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因此能否最终达成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此次债务和解如能达成,公司将产生约人民币1.36亿元债务和解收益,该收益的认定及对公司全年损益的影响均需经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因此该交易事项的收益及对公司全年损益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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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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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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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9日刊登了《关于债权转让公告》:本公司于9月8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根据该函,得悉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对公司的美元21,968,365.55元债权(约合计人民币1.5亿元)转让给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已于2010年9月2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告中“本公司于9月8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应为“本公司于9月8日收到新债权人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现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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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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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0-09-09,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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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债务和解进行谈判。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代码:000017、200017)自2010年9月9日起开始停牌。自停牌之日起5天内,待谈判基本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详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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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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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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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根据该函,得悉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对公司的美元21,968,365.55元债权(约合计人民币1.5亿元)转让给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已于2010年9月2日签订《协议》。
本次方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与债权受让方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关系,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亦无任何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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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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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0-09-09,恢复交易日:2010-09-16,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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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债务和解进行谈判。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代码:000017、200017)自2010年9月9日起开始停牌。自停牌之日起5天内,待谈判基本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详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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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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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0-09-09,恢复交易日:2010-09-16 ,2010-09-16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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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债务和解进行谈判。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代码:000017、200017)自2010年9月9日起开始停牌。自停牌之日起5天内,待谈判基本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详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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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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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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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债务和解进行谈判。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代码:000017、200017)自2010年9月9日起开始停牌。自停牌之日起5天内,待谈判基本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详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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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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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江厚进”变为“李海” ,2010-08-26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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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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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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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萧彦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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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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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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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召开,选举罗桂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李海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泽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指定姚正旺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为期三个月;聘任崔红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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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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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08-26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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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选举萧彦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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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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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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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五洲宾馆A座黄山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20日
6、登记时间:2010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7、审议事项:《关于选举萧彦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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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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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中报,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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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0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938
2、每股净资产(元) -3.43
3、净资产收益率(%) --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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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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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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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4日召开,提名萧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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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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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召集人辞职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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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监事会于2010年7月30日收到监事会召集人姚正旺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姚正旺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召集人职务。根据有关规定,上述辞呈自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因此,公司监事会将尽快完成监事职务空缺的补选工作和相关后续工作,即在最近一次监事会上提名合适的监事候选人,并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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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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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0-08-26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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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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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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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ST中华A于2010年6月17日收到公司债权人----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停计本公司2010年度债务利息的函>的复函》:“正大国利”同意停计所持公司美元债权USD21,968,365.55元(折合人民币为RMB1.5亿元)2010年度应计利息,以上停计利息以后年度也不再收取。
二、上述债务为公司大股东、最大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通过签定《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享有对公司59,827万元债权其中1.5亿转让给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
三、上述债务利息的停计对公司保持可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停计利息约为711万元人民币,预计对公司2010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减亏711万元。公司对该项停计利息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规定及相关法规进行会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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