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199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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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重庆市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变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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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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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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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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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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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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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开发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增补安传礼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公司将拥有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华新街的"华新广场二期工程项目"转让给重庆环
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翔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以双方确认的转让标的现状并结
合市场情况,作价人民币7380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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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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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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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4月28日召开,通过如下决
议:
1、增补刘永贤为董事,罗宪平为独立董事。
2、定于2003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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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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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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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4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2002年度董、监事会工作报
告、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03
年利润分配政策预案、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
度审计单位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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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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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征地事项,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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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3年4月16日召开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茶园新区土地储备征
地代理合同》的议案。
公司受托代理实施茶园新区约3400亩土地征地工期,合同规定为
在政府批准征地之后的100个日历天内完成。公司代理费用为茶园新区
管委会最终审定的征地补偿与拆迁安置费用总额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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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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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借款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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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3年4月15日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签订借款合同,
公司借款人民币3亿元整,期限从2003年4月15日至2004年10月15日,
由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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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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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银行贷款3亿元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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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30日召开,会议通
过了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等议案。
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30日召开,会议通
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
2、公司受托代理南岸新区土地征地。
3、增补刘永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增补罗宪平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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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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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30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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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4月28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四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董事贺雪琴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玉昌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刘永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罗宪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5月30日上午9:30时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贷款人民币3亿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受托代理南岸区茶园新区土地征地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补刘永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增补罗宪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 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03年5月29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要求:凡是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代表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的股东可通过邮寄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事宜。
2、登记时间:2003年5月29日9:00时至17:00时。
3、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公司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羽平
3、电话:023-63005927
4、传真:023-63626492
5、邮编:400015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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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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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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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3年5月28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裁定书》,公司特就此公告,有关详情见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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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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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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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3
2、每股净资产(元) 1.0530
3、净资产收益率(%) 2.91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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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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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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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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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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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华新广
场二期工程项目的土地价值原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800万元。现将有
关减值准备转回的理由及依据:
1、减值准备转回的理由及依据。
2、公司转回该资产减值准备800万元后,将相应调增本年度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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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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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年度分红,10派2(含税),税后10派1.8,红利发放日 |
红利发放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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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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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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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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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及收购资产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关联交易,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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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3年9月11日召开,通过如
下决议:
1、关于公司建设代理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南坪茶园新区土
地整治工程项目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2、公司拟以6000万元人民币收购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郊联
合营业部依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45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
取得的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二支路1号的嘉陵大厦34322平方米全部
在建房屋所有权及1012.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目前双方正就转让
受让方式积极进行协商,近期将达成相关协议。
3、公司内部机构设置调整方案。
4、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5、张健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聘任张勋斌为公司总工程师
(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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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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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总经理,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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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4日召开,会议同
意聘任刘永贤为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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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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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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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18日召开,通过了如下决
议:
1、《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
5、《关于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单位
的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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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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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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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6月1日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渝高法
民初字第37号《民事裁决书》,现正式公告如下:
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04年1月19日在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中山三路营
业部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4000万元保证金。
2004年4月23日公司在德恒证券支取保证金时被拒。后经调查发
现,公司所存保证金已被其挪用,公司多次催促德恒证券公司还款,
德恒证券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
为确保公司存入德恒证券公司保证金的安全,公司以原告身份于
2004年5月26日向重庆高院正式递交《起诉书》、《诉前财产保全申
请书》、《财产保全担保书》,诉讼请求重庆高院判令被告德恒证券
公司偿还公司保证金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
要求冻结被告德恒证券公司在15个银行中19个账户的所有存款。公司
为此提供了相应财产保全担保。
重庆高院于2004年5月26日以(2004)渝高法民初字第37号《民
事裁定书》作出裁定如下:
冻结被告德恒证券在工商银行天星桥分理处、工商银行两路口支
行、交通银行两路口分理处、建设银行中山路支行、招商银行上清寺
支行、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福建兴业银行重
庆分行、华夏银行渝中支行、光大银行重庆分行、农业银行建新路分
理处、福建兴业银行南岸支行、民生银行等15个银行中19个账户的所
有存款。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已冻结德恒证券公司13个账户的所有
存款,具体冻结数额尚在核实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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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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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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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04年7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孝民为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的议案。
公司于2003年12月19日与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资源局签订《重庆
市图书馆建设项目用地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拥有的沙坪坝
凤天路中段8-1和8-3号地块,面积为7485平方米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
权移交给沙区国土局使用,作为拟建的重庆市图书馆建设用地,沙区
国土局按62万元/亩作价补偿公司,共计土地补偿价款为694.4万元整。
2004年6月上旬,公司收到沙区国土局按上述协议约定付给的全部
土地补偿价款。至此,该协议事项实际履行完毕。
公司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4年6月21
日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人民路支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协议》,
交通银行发放的贷款限于公司开发建设的凤天锦园一期工程二组团4、
5、6栋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整。
公司对上述按揭贷款承担回购及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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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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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提前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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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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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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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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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4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4
2、每股净资产(元) 1.26
3、净资产收益率(%) 3.33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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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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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贷款展期事项的公告 |
深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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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04年6月23
日与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书》。
延长公司2003年12月23日与兴业银行签订的《短期借款合同》(编
号为:兴银渝南贷字2003021号)项下4000万元借款期限至2004年12月
22日;借款展期期间的利率为5.04%,公司按季付息;由重庆市城市建
设投资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继续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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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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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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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于2004年8月3日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公司4000万元
保证金被德恒证券有限公司挪用一案所作的《民事判决书》。
1、被告德恒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公司保证
金3928万元及利息,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24564元。
2、德隆公司对德恒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案件受理费210010元,诉讼保全费200520元,合计410530元,由
被告德恒公司和德隆公司共同承担。
二、本案判决执行的结果,将有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
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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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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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22是渝 开 发(000514)股权登记日 |
发行与上市-股权登记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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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配股3.5,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6996.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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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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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25是渝 开 发(000514)除权基准日 |
发行与上市-除权基准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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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权基准日配股3.5,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6996.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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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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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1.22是渝 开 发(000514)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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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配股3.5,配股比例:30,配股后总股本:6996.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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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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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4.27是渝 开 发(000514)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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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送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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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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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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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的议案》。现将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 2005年4月8日上午9:30时
2、会议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一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2)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
(5)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审计单位的预案》。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
5、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凡在2005年4月7日下午3:00时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
6、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的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05年4月7日9:00时至17:30时;
(5)登记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曾家岩1号附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暂定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刘羽平 钱华
(3)电话:023-63856995
(4)传真:023-63856995
(5)邮编:400015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2月4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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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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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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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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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变动-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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