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199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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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期转增,10转增8登记日 ,1998-11-11 |
登记日,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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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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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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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大连盛道集团有限公司向沈阳菲菲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经司法裁定转让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及向沈阳市野森贸易有限公
司协议转让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的有关事项,日前,公司相继收到三
份关于菲菲集团所托管的股权经司法裁定过户的通知。同时,日前盛
道集团也已与野森公司完成了相关股权的过户手续。
上述国有股转让完成后,盛道集团将持有公司42219200股股权
(占总股本的22.77%),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菲菲集团将持有公
司3400万股股权(占总股本的18.34%),股份性质仍为国有法人股
(待上述股份解除冻结后,股份性质可自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野
森公司将持有3318660股股权(占总股本的1.79%),股份性质为社会
法人股。
该次股权过户完成后,菲菲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时盛道
集团拟转让给菲菲集团的股份尚有21249200股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菲菲集团将继续行使上述拟受让股权的托管权,故成为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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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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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天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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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1、每股收益(元) -0.0215
2、每股净资产(元) 2.146
3、净资产收益率(%)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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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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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天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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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23
2、每股净资产(元) 2.17
3、净资产收益率(%) -10.83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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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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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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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4年5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时。
3、会议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7008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04年5月17日。
2、2004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被代理人的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04年5月20日-21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
3、登记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7008室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7号金福星大厦7008室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011
联系人:张利群 范莺歌
电 话: 0411-83787883
传 真: 0411-83787882
特此公告。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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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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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4预亏](000769) 菲菲农业:2003年度业绩预亏的提示,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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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业绩预亏的提示
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已将公司2003年的年度审计的初审情况向
公司通报。根据其意见,公司对2003年度财务报表中部分账目做出调
整,其调整结果可能导致公司2003年度业绩发生亏损。
由于公司2002年度业绩已经发生亏损,公司如果连续两年发生亏
损,公司股票将被进行特别处理。
公司董事会就2003年度业绩亏损及因公司审计工作较迟等原因延
误预亏公告,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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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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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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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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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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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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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实施情况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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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11月28日止,公司2002年进行的资产置换中涉及的位
于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镇黑牛屯村的四宗土地中,地号为080700898
的275192.00平方米的土地权属证书已办理完毕,其余的三宗土地权
属证书过户尚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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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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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办公地址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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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2003年12月8日迁入新的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87号金福星大厦1605室。邮政编码:116011。
公司证券部新的办公电话为:0411-3787883
传真为:0411-3787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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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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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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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每股收益(元) 0.0015
2、每股净资产(元) 2.43
3、净资产收益率(%) 0.061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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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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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第三届董监事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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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0月10日召开,会议
通过了会董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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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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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1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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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010
2、每股净资产(元) 2.4097
3、净资产收益率(%) 0.04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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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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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议半天,停牌1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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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0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10月10日上午9时,会议半天。
2、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19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03年9月23日
2、凡在2003年9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会议,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于2003年9月 29日-- (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向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
1、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19层
2、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人:范莺歌 田新明
电 话:(0411)2820379
传 真:(0411)2820510
3、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郑海英女士、赵凤丽女士、刘新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凤丽,作为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赵凤丽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郑海英,作为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郑海英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新,作为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新
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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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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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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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将与武汉迈驰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事项公告如
下:
公司与武汉迈驰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迈驰投资于2003年9
月5日在武汉签订了《协议》,双方友好约定,以2003年6月
30日为评估基准日,以公司所拥有的,经过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辽宁
正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的沈阳彩源温室种苗产业有限公司
41.288%的股权,与迈驰投资所持有经过湖北大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确认的迈驰科技51%的股权进行置换。置换完成后,公司为迈驰
科技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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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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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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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沈阳菲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自然人胥津元的经济纠纷,辽宁
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2)沈民(3)初字第239号民事调
解书,要求菲菲集团履行还款义务,因菲菲集团未能在规定的时间表
内履行该义务,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了菲菲集团所托管的
大连盛道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菲菲农业”国有法人股18,000,000股
股权。
现公司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沈民(3)初字第259号
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对上述18,000,000股股权的冻结,并办理盛道
集团与菲菲集团18,000,000股股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由
于上述经济纠纷,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菲菲集团所持有的该
18,000,000股股权。
除此之外,盛道集团与菲菲集团日前又完成了3,249,200股国有
法人股股权的协议过户手续。
该次股权过户完成后,菲菲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至此盛
道集团于2001年10月28日与菲菲集团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
定转让的国有法人股股份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盛道集团成为公司第
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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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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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和股权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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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7月1日止,公司2002年进行的资产置换中涉及的位于
沈阳市苏家屯陈相屯镇黑牛屯村的四宗土地中,地号为080700898的
土地权属证书已办理完毕,其余的三宗土地权属证书过户事宜尚未办
理完成。
公司股东沈阳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585万社会法人
股向广东发展银行大连分行办理质押,期限为2003年6月27日至2004年
4月15日,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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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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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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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5月28日召开,通过了以下提案:
1、《200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董事会工作报告》
3、《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3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5、由2004年起公司改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6、《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李柯辞去公司董事,推选徐国钢为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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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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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实施情况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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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7月23日止,公司2002年进行的资产置换中涉及的位于
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镇黑牛屯村的四宗土地中,地号为080700898的
275192.00平方米的土地权属证书已办理完毕,其余的三宗土地权属证
书过户尚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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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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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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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大连盛道集团有限公司向沈阳嘉达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转让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事宜,财政部已作出批复,同意上述国有
股权的转让。
该次国有股转让完成后,盛道集团将持有公司79,537,860 股(占
总股本的42.90%),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嘉达公司将持有公司
24,862,140 股(占总股本的13.41%),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盛道集团于2001年10月28日还与沈阳菲菲企业集团、沈阳市野森
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持有的菲菲农业
29.8%的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给菲菲集团;将持有的菲菲农业1.79%
的国有法人股股份(合计股数为3,318,660股)转让给野森公司。同时
转让各方签署了《股份托管协议》,约定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
起至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时,受让方行使相应的股份托管权。财政
部亦同意了上述国有法人股转让。但因某些客观原因,公司目前先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盛道集团和嘉达公司
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菲菲集团和野森公司将仍行使其受让的股权的
托管权,在相关问题解决之后再办理其股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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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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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 |
深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中介机构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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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30日召开,会议通过了
200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等议案。
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于2003年5月30日召开,会议通过以
下提案:
1、200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董、监事会工作报告;2002年
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2、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3、卢茁、金红燕董事辞职;增选李柯、刘殿良为公司董事。
二、公司于2003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同
意将公司所拥有的沈阳天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的75%的股权转让给香
港荣中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3358.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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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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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实施情况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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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5月23日,公司2002年进行的资产置换中涉及的位于
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镇黑牛屯村的四宗土地的权属证书办理情况仍
无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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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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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1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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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0063
2、每股净资产(元) 2.41
3、净资产收益率(%)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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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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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及分红预案,停牌1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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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2年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95
2、每股净资产(元) 2.40
3、净资产收益率(%) -3.96
二、不分配,不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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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4
|
资产置换实施情况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
截止2003年4月23日,公司2002年进行的资产置换中涉及的位于
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镇黑牛屯村的四宗土地的权属证书办理情况仍
无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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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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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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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3年5月30日(星期二)上午9时。
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1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2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2002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2003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6、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卢茁董事辞职的议案》;
8、审议《关于金红燕董事辞职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2003年5月19日。
2、2003年5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被代理人的股东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以收信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2003年5月22日-23日(上午9-11时,下午15-17时)。
3、登记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邮电万科大厦1904房间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同兴街67号。
邮政编码:116001
联系人: 范莺歌
电 话:(0411)2820379
传 真:(0411)2820510
特此公告。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连菲菲澳家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贵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确认。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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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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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法人股权转让获财政部批准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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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大连盛道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国
有法人股权8343万股分别转让给沈阳菲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嘉
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野森贸易有限公司事宜已获财政部批准。
目前公司正在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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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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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预亏](000769) 菲菲农业:2002年度预亏和推迟年报披露日期,停牌1小时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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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度预亏和推迟年报披露日期
1、由于2002年度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足影响公司本年收益,
预计公司本年度业绩将会发生亏损。
2、因部分帐目需要调整,董事会决定将年报披露时间由原定的4
月18日推迟到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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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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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置换实施情况 |
深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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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3月25日,公司2002年进行的资产置换中涉及的位
于沈阳市苏家屯区陈相屯镇黑牛屯村的四宗土地中,除地号为
080700898的275192平方米的土地权属证书已办理完毕外,其余的土
地权属证书仍未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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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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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与对外投资,停牌一小时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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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1月28日召开,会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将公司所拥有的沈阳菲菲澳家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沈阳天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的75%的股权转让给香港荣中国际有
限公司。
2、公司(投资3060万元,占51%股权)与北京国发机关后勤服务
有限公司(投资2700万元,占45%)、北京金佰信科商贸有限公司(投
资240万元,占4%)共同建设北京菲菲国发国际绿色环保科技农业示
范园。该合作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5亿元。
3、终止受让沈阳菲菲集团所属公建大厦。
4、卢茁辞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金红燕辞去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职务;提名刘殿良、李柯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5、拟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变更事项。
二、公司就2003年1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在第9版刊登的标题
为《菲菲农业4.5亿资产被指灰飞烟灭,证监会进驻“荷兰村”以南》
一文所作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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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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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05.30是菲菲农业(000769)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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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6.43: 发行总量:4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03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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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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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2.01是菲菲农业(000769)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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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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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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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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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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