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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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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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47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158.20
二、不分配不转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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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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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辞职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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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监事会于2014年4月22日收到公司监事孙美珍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孙美珍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
辞职报告自送达至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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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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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年度业绩快报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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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47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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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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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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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预计2014年第一季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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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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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内蒙古中基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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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中基)收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文书。因内蒙古中基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发生贷款合同纠纷,被光大银行呼市分行向呼市赛罕区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内蒙古中基收到呼市赛罕区法院就上述诉讼事项下达的(2013)赛商初字103号《判决书》。依照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内蒙古中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光大银行呼市分行偿还贷款本金47,961,600元及其利息376,071.02元(自2013年6月21日起暂计算至2013年8月1日,直至全部贷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及自上述贷款逾期之日起(2013年8月2日)至全部贷款清偿完毕之日止产生的罚息和复利。
2、被告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六师国资公司)对被告内蒙古中基欠付的上述债务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六师国资公司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内蒙古中基和我公司进行追偿。
3、被告内蒙古中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光大银行呼市分行支付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律师费用498,000元。
案件受理费283,708元(原告已预交)和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内蒙古中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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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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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法国普罗旺斯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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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属法国普罗旺斯食品有限公司(法普公司)收到法兰西共和国阿维尼翁商业法庭(以下简称“阿维尼翁商法”)下达的《判决书》。判决内容为确认债务人(法普公司)无法继续遵守其承诺;无法支付上次司法程序前产生的债务;根据商法条例L631-9和L626-27条,确认公司无力偿付,决定撤销原法普公司的复兴计划,宣布进入司法清算程序。
近日,阿维尼翁商法根据法兰西共和国《商法条例》L.661-6的规定,向法普公司再次下达《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1、判定:将法普公司的无形及有形资产,以65万欧元的价格转让给UNITOM公司;
2、判定:资产转让的范围只包括,原法普公司拥有产权的资产;
3、判定:根据商法条例L642-11的规定,受让人应与清算人进行资产转让交接,如有担保未执行的情况,该转让将被撤销,并且已付金额将被扣留;
4、判定:根据商法条例L642-10的规定,除法庭批准外,受让人5年内不得转让所得资产,并根据商法R642-12规定,由司法管理员负责进行公告;
5、判定:在执行部分或全部该转让判决的条件时,如有过失,司法管理员将通知法庭;
6、判定:根据商法L626-11条及其相关规定,该转让计划是可抗辩的。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该事项暂时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配合相关各方做好法普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积极维护公司权益不受损失,并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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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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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4-04-29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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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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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重整申请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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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蕃茄)为新中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基蕃茄股份总数的92.31%。
中基蕃茄于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的(2014)兵六民二重整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对中基蕃茄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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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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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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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2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中基蕃茄向公司转让研究院100%股权的议案》、《关于中基蕃茄向公司转让五家渠中基57.52%股权的议案》、《关于天一食品整体租赁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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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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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中基蕃茄相关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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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中基下属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蕃茄)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4)新民二初字第9-1号《民事裁定书》及(2014)新执字第3号《执行裁定书》。
(2014)新民二初字第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冻结中基蕃茄银行存款60,136,523.37元。不足部分则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2014)新执字第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中基蕃茄在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账户存款56,806,613.76元(包含执行费124,082.53元、不包含迟延履行利息,迟延履行利息在执行中另行计算)。
(2)如被执行人账户存款不足以清偿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则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其他等值财产清偿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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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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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底全部未履行完毕承诺相关情况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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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发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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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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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法国普罗旺斯公司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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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中基下属法国普罗旺斯食品有限公司收到法兰西共和国阿维尼翁商业法庭下达的判决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就被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判决的时间:2014年2月5日;
2、判决的主要内容:确认债务人(普罗旺斯公司)无法继续遵守其承诺;无法支付上次司法程序前产生的债务;根据商法条例L631-9和L626-27条,确认公司无力偿付,决定撤销原普罗旺斯公司的复兴计划,宣布进入司法清算程序。
根据商法第L641-10条规定:“如果公司可能整体或部分的转让,或处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或债权人要求,法庭可以允许保持继续经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议会的政令。在公诉人申请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延期,期限不超过上述规定。如果涉及到农业方面的经营,该期限由法庭根据当年的时令或产品的特殊用途而定”。
根据各方利益,一致同意维持3个月继续经营,但定于2014年3月5号开庭重审,听取司法管理员和债权人司法代表的报告,再判断是否继续经营。
目前,该事项暂时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配合相关各方做好普罗旺斯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积极维护公司权益,并密切关注破产清算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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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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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业绩预告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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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预计201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00万元至-4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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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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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72) 新中基: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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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田安路证券营业部 1273109.0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一路证券营业部 1070046.00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丰产路证券营业部 1018928.0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证券营业部 846240.0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北路证券营业部 834922.4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大名路外滩证券营业部 1041214.0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680688.0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华山路证券营业部 639580.0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三市街证券营业部 629960.56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梅园东路证券营业部 61607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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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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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子公司变更贷款保证人 |
深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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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下属子公司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鉴于流动资金周转压力较大,为确保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五家渠中基于2013年6月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目前贷款额为9180万元,此笔贷款由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应昆仑银行克拉玛依分行要求,鉴于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2013年银行授信计划及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此笔贷款保证人中基蕃茄变更为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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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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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4-04-29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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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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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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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款合同纠纷,新中基下属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中基蕃茄)、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五家渠中基)部分番茄酱产品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查封。
经五家渠中基复议申请,新疆自治区高法于2013年10月20日下达了(2013)新立保字第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五家渠中基、天津中辰、六师国资公司部分资产的冻结、查封、扣押。
2013年11月28日,五家渠中基收到新疆自治区高法下达的(2013)新立保字第7号《解除查封通知书》,解除对五家渠中基9,641吨番茄酱的查封。
近日,五家渠中基又收到新疆自治区高法下达的(2013)新民二初字第21号《民事调解书》,相关当事人就借款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新疆自治区高法予以确认。依照《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待公司完成部分还款及产品质押手续后,中行新疆分行将向新疆自治区高法申请解封五家渠中基剩余被查封的6,595吨番茄酱。
截至目前,中基蕃茄尚有番茄酱1.3万吨未解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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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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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诉讼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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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款合同纠纷,新中基下属子公司新疆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五家渠中基蕃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番茄酱产品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查封。
经五家渠中基复议申请,新疆自治区高法于2013年10月20日下达了(2013)新立保字第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五家渠中基、天津中辰、六师国资公司部分资产的冻结、查封、扣押。
近日,五家渠中基又收到新疆自治区高法下达的(2013)新立保字第7号《解除查封通知书》,解除对五家渠中基9641吨番茄酱的查封。
截至目前,五家渠中基被冻结的21,405吨番茄酱已解封,尚有6,595吨未解封;中基蕃茄尚有番茄酱1.3万吨未解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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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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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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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基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1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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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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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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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新中基、证券代码:000972)已连续两个交易日(2013年11月6日、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层沟通确认如下:
1、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11月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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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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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72) 新中基: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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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8818662.00 477185.0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7820026.9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6996610.10 8640.0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证券营业部 3577481.80 866.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3551445.75 419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东新路证券营业部 21550.00 12758400.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212516.00 7995970.96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晓翠路证券营业部 948670.00 3644125.0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284864.00 3181080.3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证券营业部 202461.00 30203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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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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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72) 新中基: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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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东新路证券营业部 11627950.00 127584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8818662.00 477185.0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7820026.9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6996610.10 8640.0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证券营业部 3577481.80 866.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东新路证券营业部 11627950.00 12758400.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南路证券营业部 212516.00 8188959.6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284864.00 3866180.3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晓翠路证券营业部 948670.00 3671146.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证券营业部 202461.00 30203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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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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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72) 新中基: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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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东新路证券营业部 1160640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2131366.25 47554.0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科技园证券营业部 861614.00 39091.0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晋江迎宾路证券营业部 102765.00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天坛一街证券营业部 995410.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石化证券营业部 1647464.00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天坛一街证券营业部 995410.00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水电路证券营业部 829777.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纪大道证券营业部 806000.00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68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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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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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3-11-05,恢复交易日:2013-11-06,停牌一天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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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11月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5日停牌1天,2013年11月6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证券简称由“*ST中基”变更为“新中基”,证券代码仍为000972,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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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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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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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11月6日起。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5日停牌1天,2013年11月6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证券简称由“*ST中基”变更为“新中基”,证券代码仍为000972,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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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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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3-11-05,恢复交易日:2013-11-06 ,2013-11-06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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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11月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5日停牌1天,2013年11月6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证券简称由“*ST中基”变更为“新中基”,证券代码仍为000972,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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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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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停牌一天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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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11月6日起。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5日停牌1天,2013年11月6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证券简称由“*ST中基”变更为“新中基”,证券代码仍为000972,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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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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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3-11-05,恢复交易日:2013-11-06,停牌一天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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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11月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5日停牌1天,2013年11月6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证券简称由“*ST中基”变更为“新中基”,证券代码仍为000972,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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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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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3-11-05,恢复交易日:2013-11-06 ,2013-11-06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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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3年11月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3年11月5日停牌1天,2013年11月6日起恢复正常交易。证券简称由“*ST中基”变更为“新中基”,证券代码仍为000972,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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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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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深交所公告,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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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基于2013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上述报告中“年初至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的数据录入有误。经核实确认,现对报告全文和正文中披露的相关数据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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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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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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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上午12:00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期:半天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权登记日:2013年11月12日
7、会议的主要议程: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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