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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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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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ST大地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近期,董事会督促公司落实相应的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不利因素,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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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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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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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7日,*ST大地收到昆明市检察机关《起诉书》,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的刑事责任。根据规定,提起公诉。
201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2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昆检刑抗[2012]1 号)。该院认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为维护司法公正,准确惩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200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刑事判决书,提出抗诉,请依法判处。
由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法院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
本次案件进展可能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按时披露和审计意见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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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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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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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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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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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2-01-19,恢复交易日:2012-01-20,停牌一天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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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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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股东大会,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2-01-19,恢复交易日:2012-01-20 ,2012-01-20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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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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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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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11月14日收到张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并于2011年11月15日进行了披露。根据规定,其辞职导致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前,张健女士将继续履行作为公司监事的职责。
经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谢安荣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津贴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待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张健女士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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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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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轮侯冻结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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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0日、2011年5月23日,*ST大地控股股东何学葵持有公司43,257,985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63%)因其个人债务纠纷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2011年12月19日,上述轮候冻结进入轮候期,轮候期限为两年。
根据何学葵及其个人债务之债权人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安排,2012年1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了对何学葵持有公司43,257,985股限售流通股的司法轮候冻结,同日,何学葵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的1,400万股股份已解除质押。2012年1月9日,何学葵因上述债务出质的400万股股份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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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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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转让协议生效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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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5日,*ST大地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书》。2011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投集团签订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1月6日,公司收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出具的《关于同意担保方式变更的函》,经该行审批,同意公司合同编号为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22号、53011101-2010年(官渡)字0017号流动资金借款的担保方式中由原控股股东何学葵所持公司1400万股股份的质押担保变更为云投集团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云投集团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签订了贷款保证合同。 截止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已全部达成,协议自2012年1月6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协议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云投集团将股份转让价款(扣除预付款500万元人民币)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存放到双方共同指定的监管账户,并由云投集团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安排进行逐项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股份的冻结、质押解除后,交易双方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申请,待股份过户变更登记办理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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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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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2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2-01-19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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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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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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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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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 集 人:董事会
2、会议地点: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浦路6号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
3、召开日期:2012年1月19日上午10时,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月12日
6、登记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7、审议事项: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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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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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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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ST大地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近期,董事会督促公司落实相应的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不利因素,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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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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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为“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12-01-2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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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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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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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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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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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何学葵所持公司股份获云南省国资委批复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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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0日,*ST大地收到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送达的《云南国资委关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的批复》。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云投集团以每股9.16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何学葵所持公司3,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9.86%),成为绿大地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云投集团与控股股东何学葵签订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四项生效条件,待取得质权人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后,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即可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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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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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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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于2011年12月30日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公司股票如果被终止上市,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
截止目前,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中发现的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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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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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2-04-26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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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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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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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置换贷款质押物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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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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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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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2日,*ST大地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的通知,其持有的绿大地43,257,985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3%)于2010年12月20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2011年12月20日,公司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网站获悉,控股股东何学葵持有公司43,257,985股股份已于2011年12月19日解除上述司法冻结。上述司法冻结解除后,其持有公司股份由《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昆非执字第130-131号》实施的轮侯冻结进入轮侯期,轮侯期限为两年,即自2011年12月19日-2013年12月18日何学葵持有公司的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何学葵女士共持有公司43,257,985股股份,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23,0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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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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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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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人员疏忽,*ST大地2011年12月3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中案件判处结果第六条表述错误,现作如下更正:
原披露为:“六、被告人赵海艳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现更正为:“六、被告人赵海艳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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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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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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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ST大地收到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1)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90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何学葵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被告人蒋凯西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被告人庞明星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五、被告人赵海丽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六、被告人赵海艳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如相关当事人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云南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或者直接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根据判决结果,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将增加2011年度营业外支出400万元。前期差错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财务部门将根据判决结果对财务报表追溯重述后确定,公司将根据追溯重述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2011年11月29日披露的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的生效条件(三)“云南省公安厅(云公经冻字[2010]131号)对本协议转让股份的司法冻结措施已解除”。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生效后,将按程序解除上述股份的司法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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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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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
深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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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ST大地2010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特别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2011年5月4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近期,董事会督促公司落实相应的措施力争消除上述不利因素,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2011年11月28日,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转让协议生效后,将解决公司实际控制人缺位问题,并进一步奠定内部控制规范运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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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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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书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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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于2011年1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书》。截至2011年11月18日,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尚无资产重组计划。同时,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意向协议签订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亦无对绿大地进行资产重组的计划。公司于2011年11月28日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何学葵(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绿大地共计3000万股股份,占绿大地总股本的19.86%。
双方确认,以绿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格每股9.16元人民币(绿大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6.49元人民币,因2009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送2股转增6股并派发税前现金红利3元的利润分配方案,除权价格为9.16元人民币)作为本协议的每股转让价格。转让价款总额为¥27,4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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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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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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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4日,*ST大地收到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2011)绍嵊商初字第651号]及《传票》,嵊州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周永华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同时,原告周永华还采取了冻结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诉讼保全措施。
2011年11月7日,原告周永华提出撤诉申请。
2011年11月21日,公司接到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绍嵊商初字第651-3号]。2011年11月25日,公司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通知,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已经解除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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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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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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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1日,*ST大地接到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
(一)准许周永华撤回起诉。
(二)案件受理费50,350元,依法减半收取25,17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0,175元,由周永华负担。
截止目前,公司基本账户仍未解冻,原因是由嵊州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的《解除财产保全裁定书》尚未送达昆明当地法院执行。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故上述裁定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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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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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00) *ST大地:涨幅偏离值达7%的证券 |
交易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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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京南街证券营业部 5286465.0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中山六路证券营业部 3886836.8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安西路证券营业部 1455894.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珞路证券营业部 1451277.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512487.00 3078.00
卖出金额排名前5名:
营业部名称 买入金额(元) 卖出金额(元)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六路证券营业部 2009934.0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证券营业部 96957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证券营业部 495558.00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南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192375.00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1877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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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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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 |
深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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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于2011年11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何学葵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书》。
转让方:何学葵(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根据绿大地资产、经营现状和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此次股权转让的数量为:
已质押给银行股份1,900万股、已申请轮侯冻结债权对应的股权、以及司法处罚对应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额=1,900万股+甲方私人债务÷转让价格。转让数量以不超过总股本20%为限。
甲乙双方本次签署的仅为意向性协议,需在乙方得到有权机关批准后双方方可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书》,如甲乙双方未能在意向性协议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意向性协议将自行终止。故上述股权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8日开市起复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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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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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6,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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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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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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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6,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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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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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
,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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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
*ST大地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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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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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6,恢复交易日:2011-11-18 ,2011-11-18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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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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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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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11-16,恢复交易日:2011-11-18,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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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地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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