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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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 |
201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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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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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自行车及电动车相关产业萎缩,主营业务长期亏损,目前已被深交所进行退市风险警示。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基于自身发展需要,进行资产整合,剥离上市公司股权。
纪汉飞基于相关情况判断,并在与国民投资友好协商、平等交易的情况下,以7,000万元的对价受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纪汉飞通过协议收购的方式间接获得深圳中华的股份,本次收购前纪汉飞控制上市公司股份为0,本次收购完成完成后,纪汉飞及一致行动人控制深圳中华6,513.61万股股份,比例为11.82%。
本次收购前,张燕芬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后,纪汉飞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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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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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2011-04-27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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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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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重大事项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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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2011年3月30日收到公司债权人深圳市东泰兴科技有限公司《知会》函壹份:鉴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12月28日裁定不予受理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之事实,作为公司第二大债权人,“东泰兴公司”已于2011年3月17日正式向深圳中院递交文件、依法申请深中华破产重整。目前,“东泰兴公司”正抓紧进行有关听证程序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深圳市东泰兴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3日依法竞得公司原债权人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享有的人民币债权232,801,657.06元。
二、公司最大股东及债权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4日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要求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0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交与税务部门协商解决税收债权并形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三、由于本次申请仍存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要求申请人提交与税务部门协商解决税收债权并形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等材料的问题,因此,本次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即使法院受理本案,公司如果重整不成功将直接面临破产清算,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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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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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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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2011年3月23日收到债权人--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壹份: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债权232,801,657.06元,在盛润公司破产重整期间,盛润公司管理人委托深圳润东方拍卖有限公司对该债权进行拍卖。2010年12月13日,深圳市东泰兴科技有限公司依法竞得上述债权,2011年1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12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买受人深圳市东泰兴科技有限公司就盛润公司上述债权的拍卖成交。
此次债权的转让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目前未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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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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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股权分置改革保荐代表人 |
深交所公告,保荐机构(代表人)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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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ST中华A股权分置改革原保荐代表人李毅同志离开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证本次改革持续督导期间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协商,由中山证券保荐代表人崔垒同志接替李毅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负责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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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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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2010-08-11 |
拟披露中报,提前披露定期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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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 2010-08-26; 一次变更日期: 2010-08-11; 一次变更公告日期: 2011-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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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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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
深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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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修正后的预计业绩:预计公司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净利润约6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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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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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01-17,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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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事项未刊登,2011年01月17日开市起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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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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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01-17,恢复交易日:2011-01-25 ,2011-01-25 |
恢复交易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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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事项未刊登,2011年01月17日开市起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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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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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事项未刊登,2011年01月17日开市起停牌,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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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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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刊登临时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1-01-17,恢复交易日:2011-01-25,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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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事项未刊登,2011年01月17日开市起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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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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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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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1年1月17日开市起停牌,自相关事项公告披露后复牌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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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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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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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建立<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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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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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变更 |
深交所公告,股东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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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0日*ST中华A收到大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函》,得悉国晟能源控股股东深圳市国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3日与纪汉飞先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国民投资以7000万元的价格将国晟能源100%股权转让给纪汉飞先生,现工商变更已完成。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A股股份65,098,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1%。
此次股权转让构成公司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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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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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2011-04-27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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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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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重大事项提示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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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8日*ST中华A收到大股东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听证字第232号《民事裁定书》壹份: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未能按要求提交与税务部门协商解决税收债权并形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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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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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的进展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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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14日与债权人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和解意向书》,拟以人民币1400万元达成债务和解。
经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和解协议》,约定由公司以人民币1400万元对铖兴泰公司进行偿还,以结清双方全部债权债务(约1.5亿元人民币)。目前约定的1400万元款项已于2010年11月30日全部支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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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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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事项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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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日前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0)深罗法民二初字第10368号《传票》壹份,案由买卖合同纠纷,涉及金额1,563,959.35元及利息。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自行车零件厂与*ST中华A存在购销合同关系。现该厂向深圳市罗湖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公司支付所欠货款1,563,959.35元及其利息(利息从立案日算起至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2、支付本案诉讼费。深圳市罗湖区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指定2010年12月13日14时30分对本案进行开庭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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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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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权质押 |
深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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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股东卓润科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0,000,000股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4%。卓润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从2010年11月12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解除质押日止。
卓润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A股股份44,104,246股,占公司总股本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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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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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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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于2010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9:30在深圳市龙华龙泉酒店三楼万福厅召开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整改报告》、《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的议案》、《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续聘夏勃夫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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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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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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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股收益(元) -0.1114
2、每股净资产(元) -3.43
3、净资产收益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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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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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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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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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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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深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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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人民中路龙泉酒店三楼万福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7日
6、登记时间:2010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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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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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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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9月16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1400万元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授权李海总裁代表公司签署《债务和解协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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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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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10年度第4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10-10-08 |
召开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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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与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达成债务和解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3、《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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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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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债务和解意向书》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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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合法受让,取得原债权人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对*ST中华A的美元21,968,365.55元(折合约人民币1.5亿元)债权。根据铖兴泰于9月8日给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铖兴泰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上述债务和解进行谈判。
经初步商谈,公司于9月14日与铖兴泰签订了《债务和解意向书》:拟以人民币1400万元达成债务和解,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
该交易事项需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因此能否最终达成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此次债务和解如能达成,公司将产生约人民币1.36亿元债务和解收益,该收益的认定及对公司全年损益的影响均需经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因此该交易事项的收益及对公司全年损益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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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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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
深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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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9日刊登了《关于债权转让公告》:本公司于9月8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根据该函,得悉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对公司的美元21,968,365.55元债权(约合计人民币1.5亿元)转让给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已于2010年9月2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告中“本公司于9月8日收到债权人深圳市正大国利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应为“本公司于9月8日收到新债权人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现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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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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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连续停牌 |
深交所公告,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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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债务和解进行谈判。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代码:000017、200017)自2010年9月9日起开始停牌。自停牌之日起5天内,待谈判基本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详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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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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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0-09-09,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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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债务和解进行谈判。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代码:000017、200017)自2010年9月9日起开始停牌。自停牌之日起5天内,待谈判基本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详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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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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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刊登重要事项公告,连续停牌,停牌起始日:2010-09-09,恢复交易日:2010-09-16,连续停牌 |
连续停牌起始日,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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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债务和解进行谈判。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代码:000017、200017)自2010年9月9日起开始停牌。自停牌之日起5天内,待谈判基本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详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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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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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停牌 |
深交所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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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于9月8日收到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及要约债务和解的函》,深圳市铖兴泰投资有限公司表示有意与公司对达成债务和解进行谈判。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代码:000017、200017)自2010年9月9日起开始停牌。自停牌之日起5天内,待谈判基本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事项的详尽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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