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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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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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428981.30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228955.50
每股净资产(元) 2.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55
2003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2358.40
每股收益(元) 0.064
净资产收益率(%) 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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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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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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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6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03年7月18日上午9?00召开本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7月18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行政楼四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董事会关于叶龙蜚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推荐郭鹤年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审议董事会关于吴善诚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推荐黄小抗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关于该项董事任免的独立意见已于2003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四、参见会议人员
1、截止2003年7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03年7月16日以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
2003年7月14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行政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055768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董波
六、注意事项
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6月16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003年月日
回执
截至2003年月日,本人/本单位持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股东签名(盖章):
200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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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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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02是中国国贸(600007)发行结果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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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结果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5.46: 发行总量:1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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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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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1.28是中国国贸(600007)资金冻结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资金冻结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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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冻结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5.46: 发行总量:1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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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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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12是中国国贸(600007)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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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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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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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1.27是中国国贸(600007)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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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5.46: 发行总量:1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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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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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1.27是中国国贸(600007)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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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5.46: 发行总量:1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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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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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01是中国国贸(600007)中签率公告日 |
发行与上市-中签率公告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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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率公告日首发A股(发行价:5.46: 发行总量:1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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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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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2.02是中国国贸(600007)申购款解冻日 |
发行与上市-申购款解冻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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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购款解冻日首发A股(发行价:5.46: 发行总量:1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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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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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3.12是中国国贸(600007)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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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5.46: 发行总量:16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800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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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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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公布200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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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2年总股
本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4元(含税)。股
权登记日为2003年6月11日,除息日为2003年6月12日,红利发放日为2003年6月19日。
(600007)"中国国贸"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一、同意洪敬南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选举郭孔丞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二、同意叶龙蜚、吴善诚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郭鹤年、黄小抗为公司董
事候选人。该决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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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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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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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308,240 3,802,45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349,047 2,238,897
每股净资产(元) 2.94 2.8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63 2.49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322,766 324,051
净利润 110,236 101,7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9,399 100,297
每股收益(元) 0.14 0.13
净资产收益率 4.69% 4.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614 210,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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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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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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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470,710 4,392,768
股东权益 2,499,744 2,448,749
每股净资产(元) 3.12 3.0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86 2.7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800 103,800
每股收益(元) 0.064 0.064
净资产收益率(%) 2.03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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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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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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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分红派息以2003年总股本8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5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124,000,000元人民币.
对于持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公司将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每股0.124元;对于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每股0.155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0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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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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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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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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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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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9月1日通过的关于向中国
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续借4.5亿元人民币的决议,2004年9月10日,杨文生董事
长代表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及《借
款合同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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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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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银行借款的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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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签订了二份人
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4.5亿元人民币,该借款将于2004年9月到期。
公司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续借
4.5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为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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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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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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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583,383 4,392,76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434,122 2,448,749
每股净资产(元) 3.04 3.0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7865 2.7946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336,994 322,766
净利润 109,412 110,2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9,911 109,399
每股收益(元) 0.1368 0.1378
净资产收益率(%) 4.49 4.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700 207,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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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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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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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传阅签署方式通过如下决议:同意对
2004年3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内容第七项第2款内容予以修改。详见
2004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该决议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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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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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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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12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的如下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4月9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国贸有限公司")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信息咨询大楼拆迁补偿事宜的提案:
位于朝阳区光华路乙12号的信息咨询大楼在本公司开发建设的国贸三期工程用地范围内,国贸有限公司为了配合本公司对信息咨询大楼的拆迁需要,已按本公司要求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信息咨询大楼的原产权人进行了产权置换,完成了信息咨询大楼产权置换价款的支付、楼内使用人和租户的补偿及搬迁、信息咨询大楼的拆除等全部拆迁工作。
国贸有限公司建议:本公司与国贸有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由本公司按照国贸有限公司为完成信息咨询大楼的产权置换以及对该建筑物内使用人和租户的补偿、该建筑物的拆除等全部拆迁工作所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补偿金额,并根据北京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国贸有限公司截至2004年2月29日为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审计的结果(人民币189,141,943.83元)确定补偿金额,同时,由本公司向国贸有限公司支付自2004年3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上述补偿金额期间国贸有限公司为上述事宜所承担的财务费用(按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算)。
(2)关于提议修改公司章程第124条的提案
国贸有限公司建议将本公司章程第124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修改为"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后,同意将国贸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述两项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
二、关于信息咨询大楼拆迁补偿事宜:
鉴于本公司需与国贸有限公司就信息咨询大楼拆迁补偿事宜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内容详见与本决议一同公告的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而该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对该事项的表决关联董事应当予以回避,鉴于本公司董事会除独立董事外,其余均为关联董事,关联董事的回避表决将导致本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无法做出有效决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对此类情况的处理意见,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4月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以传阅签署方式通过决议如下:
董事会同意对2004年3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内容第七项第2)款内容做出如下修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董事会同意在原《公司章程》第114条内容最后增加:"公司不得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公司为上述公司、个人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被担保方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且具有实际承担能力。对外担保应当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2/3以上签署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上述决议内容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董事会会议决议第七项其它条款内容不变(具体内容可参阅本公司2004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本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4年4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3月18日在北京国贸行政楼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1名,郭鹤年董事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郭孔丞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赵博雅先生和段超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0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
4、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3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1,264千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1,122千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人民币10,569千元,加2002年度尚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10,725千元,减去已支付的2002年度现金股利83,200千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507,098千元。董事会决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3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124,000千元,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份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55元(含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注:由于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数字间的差异是由于外币报表折算引起的)。
6、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其对公司进行2004年度审计及半年报审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03年度审计报酬71,400美元(折合人民币约590,985元),并同意续聘其对公司进行2004年度审计及半年报审核。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2004年度审计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公司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以及对外提供担保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鉴于公司已获得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京经贸发核字[2003]第13号),公司经营范围需增加以下内容: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董事会同意按照上述内容修改《公司章程》,即在原《公司章程》
第13条内容最后增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董事会同意在原《公司章程》第114条内容最后增加:
"公司不得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公司为上述公司、个人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被担保方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且具有实际承担能力。涉及担保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含)以内的,由公司全体执行董事审议批准;担保金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至人民币4亿元(含)间,需报董事会审议,经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的,方可实施;超过金额人民币4亿元的担保事项,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上述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3)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如有其它需要对《公司章程》条款做修改的事项,董事会将相应做出决议,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杨文生董事长代表本公司于2002年12月18日同苗乐如局长代表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该合同于2003年10月27日第一次呈交给董事会。北京市有关部门同意国贸三期工程用地的土地出让有关地价条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再做研究,目的是降低最终土地出让价格及其它费用,该出让合同所涉金额为暂定金额。公司将与北京市有关部门继续进行协商,争取进一步优惠条件,待该项目地价水平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最终确定后,双方再另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该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22日上午9:00时在北京国贸中心国贸行政楼四层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4月22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行政楼四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
5)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2004年度审计;
7)审议公司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以及对外提供担保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上述各项议程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04年3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参加会议人员
1)截止2004年4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04年4月19日以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
2004年4月15日-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行政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055768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董波
六、注意事项
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3月1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
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004年月日
回执
截至2004年月日,本人/本单位持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共计股,拟参加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股东签名(盖章):
200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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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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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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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8日召开二届六次董、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份8亿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55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2004年度审计
及半年报审核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申请进出口经营权以及对外提供担保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与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的《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北京市有关部门同意国贸三期工程用地的土地出
让有关地价条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再做研究,该出让合同所涉金额为暂定金额。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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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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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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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3年 2002年
主营业务收入 646,773 651,988
净利润 211,264 175,041
总资产 4,392,768 3,802,458
股东权益 2,448,749 2,322,097
每股收益(元) 0.26 0.22
每股净资产(元) 3.06 2.9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79 2.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7 0.47
净资产收益率(%) 8.63 7.54
公司2003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55元(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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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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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股权变动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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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4日,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就转
让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将所持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限公司19.402%的股权转让给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转
让价款为人民币353995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北京时代网星科技有
限公司49%的股权,中国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持有51%的股权。有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尚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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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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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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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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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再融资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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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23日以传阅签署方式召开董、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根据国贸三期工程进展情况,董事会将提出新的配股实施方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本届董、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进行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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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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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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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千元) 4,352,147 3,802,45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千元) 2,396,518 2,238,897
每股净资产(元) 3.00 2.8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70 2.49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千元) - 292,695
每股收益(元) 0.06 0.20
净资产收益率(%) 2.03 6.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00 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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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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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公布临时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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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2002年7月2日,国贸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解散该公司。该公司清算组按照有关规定
,完成了债权人公告和清算工作。2003年4月3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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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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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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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二届五次董事会于2003年3月20日在北京中国大饭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11名,独立董事徐子望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佟常印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议的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赵博雅、雷孟成、段超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2年度财务决算;
4、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计,2002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75,041千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17,504千元,提取5%法定公益金人民币8,751千元,加2001年度尚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61,939千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410,725千元。董事会决议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02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人民币83,200千元,以公司2002年度总股份8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04元(含税),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人民币327,525千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由于公司记帐本位币为美元,数字间差异是由于外币报表折算引起的 。此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其对公司进行2003年度审计及季度审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2002年度审计报酬47,200美元 折合人民币约390,816元 ,并同意续聘其对公司进行2003年度审计及季度审核。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 ;
8、公司《审批权限手册》(手册细则授权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批准);
9、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23日上午900时在北京国贸中心国贸行政楼四层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4月23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行政楼四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议程:
1 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
2 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年度审计报酬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2003年度审计及季度审核;
上述各项议程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03年3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四、参加会议人员
1 截止2003年4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
五、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出席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
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03年4月18日以前将回执(格式附后)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
2 登记时间
2003年4月16日-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 登记地点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一号国贸行政楼一层
邮政编码:100004
电话:010-65055768传真:010-65053862
联系人:董波
六、注意事项
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委托日至会议闭幕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003年月日
回执
截至2003年月日,本人/本单位持有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股,拟参加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股东签名(盖章):
2003年月日
附件1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配股、增发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允许采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确定的投资项目,公司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透明。
第四条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六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处分。
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七条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将采取在银行设立专用帐户存储募集资金的方式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设立专用帐户须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应由董事会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的内容,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九条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资金使用安排计划书。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计划书依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
1.由公司项目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编制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计划书(草案);
2.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计划书(草案)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授权人审查;
3.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计划书(草案)经董事会审批。
第十条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预算内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根据公司审批权限制度,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并经财务部负责人依据权限签字审批,超过授权范围的,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授权人审批付款。
第十一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严格按工程预算投入。因特殊原因,必须超出预算时,按下列程序审批:
1.公司项目部门编制投资项目超预算报告,详细说明超预算的原因、新预算编制说明及控制预算的措施;
2.实际总投资额超出预算100万元人民币以内(不含100万元人民币)时,由总经理或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授权人批准;
3.实际总投资额超出预算100万 含100万元人民币 -500万元人民币 不含500万元人民币 时,由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批准;
4.实际总投资额超出预算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含500万元人民币 时,由董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与他人组建合资公司方式建设时,该合资公司应当制订相应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与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并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三条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实施,项目部门要细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及财务部提供具体工作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第十四条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要素影响,项目不能按承诺的预期计划(进度)完成时,必须对实际情况公开披露,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应与公司募股说明书承诺的项目相一致,原则上不应变更。对确因市场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时,必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依照法定程序报股东大会审批,经股东大会审批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公告,披露以下内容:
1.董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说明;
2.董事会关于新项目的发展前景、盈利能力、有关的风险及对策等情况的说明;
3.新项目涉及收购资产或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应当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4.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当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5.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禁止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第十八条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的承诺相比,出现以下变化的,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一)放弃募集资金项目;
(二)增加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股东大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管办备案。
第四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董事会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和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中向投资者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第二十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牵头负责,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及其它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信息并予以配合。
第五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和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应当每半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同时抄送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以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二十三条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应当就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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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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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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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380245.80 371501.40 2.35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223889.70 214330.10 4.4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5198.80 59706.70 9.20
净利润(万元) 17504.10 17851.80 -1.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9595.30 17981.20 8.98
每股收益(元) 0.22 0.22
每股净资产(元) 2.80 2.68 4.4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2.49 2.37 5.06
净资产收益率(%) 7.82 8.33 -6.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8.78 8.41 4.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7 0.41 14.63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1.04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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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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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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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3月20日召开二届五次董、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200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0派1.04元(含税)。
三、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2003年度审计及
季度审核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4月23日上午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
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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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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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7)“中国国贸”公布重大事项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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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国贸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以《印发国家计委关于审批公司国贸三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请示的通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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