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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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江苏阳光”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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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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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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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20日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95011071元。
二、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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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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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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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3年度不进
行利润分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以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0股。
二、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4年度审计机构。
三、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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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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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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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04年6月15日刊登《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阳光转股”(181220)自6月14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交易,特提
醒欲享受公司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的“阳光转债”持有人可在2004年6月11日
之前(含6月11日)进行转股。
公司实施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将依据“阳光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
条款相关规定对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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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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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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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
2003年6月18日收盘的公司总股本456449548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
股权登记日:2004年6月18日
除权日:2004年6月2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4年6月22日
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为0.11元人
民币。
根据有关规定,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在2004年6月21日实施2003年度每10
股转增10股的转增股本方案后,阳光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也相应由原来的每股人民
币7.59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3.80元。
阳光转股(181220)自2004年6月21日起恢复交易,转股价格为每股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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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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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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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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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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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4年6月30日收盘,已有619671000元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阳光转债”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江苏阳光”,2004年6月18日至2004年6月30日
转股股数为4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尚有210329000元的“阳光转债”
未转股,占“阳光转债”发行总量的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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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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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是江苏阳光(600220)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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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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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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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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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100220)“江苏阳光、阳光转债”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发呢绒有限公司、江阴赛特科技有限公司、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江阴市新桥砖瓦厂(下称:五家法人)于2004年8月28日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将持有的无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阳光置业)90%股权与五家法人拥有的江阴华博纺织有限公司(下称:华博纺织)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现将资产置换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阳光置业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于2004年12月23日经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二、华博纺织的注销登记于2004年12月24日经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全部资产、负债已合并到公司。
三、阳光置业欠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计45600万元的款项,截止2004年12月29日,阳光置业已归还11450万元,尚余34150万元未偿还。阳光置业、五家法人保证在2005年1月31日前归还欠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共计34150万元的款项,五家法人对此项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四、截止2004年12月29日,华博纺织的对外担保还剩余以下三笔,均是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000万元、1000万美元、165万美元,担保期限分别为2004年4月2日-2005年5月1日、2004年5月27日-2005年5月26日、2004年6月14日-2005年6月13日。五家法人应尽力解除华博纺织剩余担保,并为此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五、华博纺织房屋未取得权证,五家法人应保证并继续协助公司取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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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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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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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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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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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0月28日召开二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5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60
0.3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与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
美元,其中公司出资11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合并的决议:公司将江苏阳
光服饰有限公司与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合并。江苏佳思丽时装有限公司的股
东公司和香港东升有限公司将各自持有的股权投入合并后的新公司,并持有新公
司的股权。合并完成后新公司名称仍为江苏阳光服饰有限公司,新公司投资总额
为40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300.5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1725.375万美元,占新
公司注册资本的75%。本次合并工作尚需获得商务部或其授权机构和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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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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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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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8日召开二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公司与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下称:远翔
物贸)、江阴市新发呢绒有限公司(下称:新发呢绒)、公司第三大股东江阴赛特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51087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下称:赛特
科技)、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业投资)和江阴市新桥砖瓦厂(下称:砖
瓦厂)于2004年8月28日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公司将持有的无锡阳光置业有
限公司(下称:阳光置业)90%股权与远翔物贸、新发呢绒、赛特科技、金业投资
和砖瓦厂持有的江阴华博纺织有限公司(下称:华博纺织)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本次资产置换置出资产的价格以公司的原始投资成本为依据,即阳光置业90%
的股权的价格为27000万元;置入资产的转让价格以华博纺织2004年7月31日的净
资产评估值32143.78万元为依据,双方同意折价4000万元,即华博纺织100%股权
成交价为28143.78万元,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差价1143.78万元,由公司根据
远翔物贸、新发呢绒、赛特科技、金业投资、砖瓦厂所持华博纺织股权比例以现
金方式支付。资产置换完成后,公司拟注销华博纺织的法人地位,将华博纺织的
资产和公司资产进行整合。
三、通过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进出口公司)向远翔物贸转让其持
有的阳光置业10%股权的议案:同意进出口公司持有的阳光置业10%股权转让给远
翔物贸,转让价格为进出口公司的原始投资成本3000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30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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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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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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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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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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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江苏阳光”
截止2004年9月30日收盘,已有635931000元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阳光转债”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江苏阳光”,2004年6月30日至9月30日转股股
数为42792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尚有194069000元的“阳光转债”未转
股,占阳光转债发行总量的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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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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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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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389,330,057.87 3,504,316,241.1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183,203,374.23 1,662,105,327.05
每股净资产 2.39 4.2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39 4.20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873,436,268.05 667,295,531.09
净利润 61,350,179.58 73,947,25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1,172,605.60 73,967,747.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6,169,680.58 31,893,762.21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19 4.54
每股收益(摊薄) 0.07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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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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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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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江苏阳光”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30日召开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资产置换的决议。
二、通过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无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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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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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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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8名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林红女士因病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王国尧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监督了本次会议的召开。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和议案: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决议。
二、公司资产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无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90%股权与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发呢绒有限公司、江阴赛特科技有限公司、江阴金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江阴市新桥砖瓦厂持有的江阴华博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完成后,注销江阴华博纺织有限公司的法人地位。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公告》。
三、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无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全面退出房地产业,同意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原始投资成本3000万元。有关无锡阳光置业的情况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的通知的决议。
1、会议时间:2004年9月30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3、会议内容:
1)公司资产置换议案;
2)江苏阳光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江阴远翔物贸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无锡阳光置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4、参加人员及参加方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9月17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出席会议的本地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04年9月28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04年9月28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5、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陈浩
联系电话:0510-6121688、0510-6121888*6517
传 真:0510-6121188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受托人: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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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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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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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2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收购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和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股权的
决议:同意公司以8520.55万元收购江阴阳光纺织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75%股权;同意公司以4577.76万元收购江阴阳光纺织有
限公司持有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75%股权。
二、通过授权董事长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时向金融机构进行流动资金贷款,
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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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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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暨对外投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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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与江阴阳光纺织有限公司(下称:阳光纺织)于2004年
2月19日签署了《关于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施威特)股权转让的协
议书》和《关于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下称:庞贝)股权转让的协议书》。公司
向阳光纺织收购其所持有的施威特75%股权和庞贝75%股权,交易价格分别为
8520.55万元人民币和4577.76万元人民币。
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须经江阴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的批准。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19日召开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及二届七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收购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和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股权
的决议。
二、通过取消公司马嘶毛条分公司的决议:拟取消公司马嘶毛条分公司,变
为公司的毛条间,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决议。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3月22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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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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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00,会期半天,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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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书面议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截至2003年12月29日,公司9名董事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三名监事对会议召开及表决过程进行了监督,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独立董事江平先生、吴敬琏先生辞职决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平先生、吴敬琏先生因工作事务繁忙,无充分时间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原因辞去其所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公司全体董事同意独立董事江平先生、吴敬琏先生的辞职,并对江平先生、吴敬琏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改善公司的治理和经营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此议案将提交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请林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决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拟增加一名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津贴按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即年度人民币贰万元(含税)津贴费,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林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3)。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聘请王国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决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拟增加一位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津贴按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即年度人民币贰万元(含税)津贴费,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国尧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该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附件6)。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决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普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概念,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增强公司诚信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拟订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五、的通知议案。
1、会议时间:2004年2月7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3、会议内容:
1)审议独立董事江平先生、吴敬琏先生辞职议案;
2)审议聘请林红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议案;
3)审议聘请王国尧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议案;
4、参加人员及参加方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2月2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出席会议的本地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04年2月6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04年2月6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5、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510-6121688、0510-6121888?6517
传真:0510-6121188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9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红,女,38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苏州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1989年5月取得律师资格证,2003年获二级律师证书。1986~1987在张家港市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87.10~1993在江阴市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93~1997在无锡暨阳律师事务所任律师,1997~至今在江苏省无锡春申律师事务所任副主任、律师。
附件2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林红女士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9日于江苏江阴
附件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林红,作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林红
2003年12月29日于江阴
附件4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国尧:男,56岁,干部,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锡教育学院毕业。1975.7~1985.7在江阴县曙光中学任副校长,1985.7~1986.7在江阴县工商学校任校长,1986.7~1991.10任江阴县云亭镇人民政府镇长,1991.10~1995.7任江阴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995.7~2002.7任江阴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2002.7~至今在江阴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
附件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国尧先生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9日于江苏江阴
附件6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国尧,作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国尧
2003年12月29日于江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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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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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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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的通知议案
1、会议时间:2004年3月22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3、会议内容:
1)公司收购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和江苏庞贝制衣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授权董事长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时向金融机构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4、参加人员及参加方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3月8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出席会议的本地股东持有效证件于2004年3月19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2004年3月20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5、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陈浩
联系电话:0510-6121688、0510-6121888?6517
传 真:0510-6121188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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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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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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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7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同意独立董事江平、吴敬琏辞职,聘请林红、王国尧为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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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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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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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03年12月31日收盘,已有158158000元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
阳光转债”(100220)转成公司发行的股票“江苏阳光”(600220),2003年10月1日
至12月31日转股数为527股,占公司总股本0.0001%,尚有671842000元的“阳光转
债”未转股,占阳光转债发行总量的80.94%。
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2003年9月30日
非流通股 232057982 0 232057982
流通股 163588262 527 163588789
合计 395646244 527 39564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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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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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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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二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独立董事江平、吴敬琏辞职决议。
二、通过聘请林红、王国尧为公司独立董事决议。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2月7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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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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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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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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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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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3,358,327,643.51 2,693,878,806.8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653,340,459.29 1,404,745,537.32
每股净资产 4.19 4.5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19 4.50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8,320.07 30,075,442.14
每股收益(摊薄) 0.06 0.24
净资产收益率(%) 1.38 5.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1.55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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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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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00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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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视频会议)于2003年4月10日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按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及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通过后将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财务预算报告;
本项议案通过后将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0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决议;
四、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4,901,642.15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166,995.26!'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6,583,497.6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6,840,430.02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488,588.26!',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57,452,345.78,+元。
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34,901,642.15元)的5%进行派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583,497.63元(含税)。经利润分配后,未分配利润尚余344,905,090.63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阳光转债")将于4月18日后进入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处于变动中,故暂无法确定本次派现的总股本基数及每股应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方案待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发布有关公告确定本次派现的总股本基数及每股应派发现金红利金额。
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为基数按10:2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阳光转债")将于4月18日后进入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处于变动中,故暂无法确定本次转增预案的总股本基数、本次应转增的股本数额、及转增后剩余公积金数额和转增后的总股本。本次转增方案待公司2002年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发布有关公告确定本次转增预案的总股本基数、本次应转增的股本数额、及转增后剩余公积金数额和转增后的总股本。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
六、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2002年度,公司拟支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支付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鉴定报告等费用19万元,共计69万元。
本项议案通过后将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拟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此预案将提交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见附件1)。
八、关于提议召开本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决议
(1)、会议时间:2003年5月12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审议公司2002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参加人员及参加方法: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4月28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5)出席会议的本地股东持有效证件于5月9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5月11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5)、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510-6121688、0510-6121888?6517
传真:0510-6121188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10日
附件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1、原章程第六十七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5%以上普通股股份的股东也可依本章程的规定以提案方式提名候选人。"
修改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提供候选董事、监事、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名。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5%以上普通股股份的股东也可依本章程的规定以提案方式提名候选人。
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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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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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100220)“江苏阳光、阳光转债”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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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269387.88 143936.60 87.16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140474.55 127982.07 9.76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92547.08 80415.73 15.09
净利润(万元) 13490.16 12623.36 6.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13482.40 12630.38 6.75
每股收益(元) 0.43 0.40 7.5
每股净资产(元) 4.50 4.10 9.7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4.50 4.10 9.76
净资产收益率(%) 9.60 9.86 -2.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9.60 9.86 -2.6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52 0.42 23.81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转增2股。因“阳光转债”
于4月18日后进入转股期,公司股本总额处于变动中,无法确定每股应派发现
金红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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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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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100220)“江苏阳光、阳光转债”公布转股事宜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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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100220)“江苏阳光、阳光转债”公布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按照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阳光转债”按票面金
额从2002年4月18日(“起息日”)起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利率为每年1%,即每
手可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为10元(含税)。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03年4月
18日,除息日为2003年4月21日,兑息日为2003年4月25日。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8.3
亿元“阳光转债”自2003年4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转股起止日为
2003年4月18日至2005年4月18日;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13元。转股代码:
181220;转股简称:阳光转股;转股部分上市交易日:申请转股,交割确认
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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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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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100220)“江苏阳光、阳光转债”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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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10日召开二届七次董事会(视频会议)
及二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因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阳光转债”)将于4月18日后进入转股期,公司股本总
额处于变动中,故暂无法确定本次派现的总股本基数及每股应派发现金红利
金额。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方案待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将发布
有关公告确定本次派现的总股本基数及每股应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拟每10股
转增2股。
二、关于公司2002年度报告全文和年报摘要。
三、关于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五、关于王敏华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敬农
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决议。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5月12日上午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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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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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20)“江苏阳光”公布董事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份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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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集团公司”)函告如下:
一、集团公司于2000年10月30日以其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650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0.81%),就集团公司取得的14400万元财政贴息贷款,向中国工商银
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00年10月30日至2004年12月20日。
截止2002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已归还7200万元,余额为7200万元。
二、集团公司于2003年2月18日解除其以公司发起人法人股6500万股质押贷
款担保合同。
三、集团公司于2003年2月18日签定两项新的质押担保合同:
1、集团公司以其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250万股就其原财政贴息贷款余额
72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自登记之日起
至2004年12月20日。
2、集团公司以其所持公司发起人法人股3250万股就其新财政贴息贷款9000
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提供了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2003年2月20日至
2007年10月20日。
上述股权质押担保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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