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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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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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2日召开三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推选张研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聘任丁泰为公司总经理,程晓晞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通过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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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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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9号”变为“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东路11号701室” ,2005-04-15 |
注册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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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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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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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5日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含税)。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四、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及独立董事。
六、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点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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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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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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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5日召开三届一次监事会,会议推选陶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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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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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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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5日公开披露了200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年报事后审核的意见,对公司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作出补充公告,补充内容详见2005年4月12日《上海证券报》。经修改后的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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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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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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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
近日,占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8.99%的法人股股东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有必要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东路11号701室,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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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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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延期披露季报 ,2005-04-23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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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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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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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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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2004年末 2003年末
(调整后)
总资产 1,817,185,369.75 1,941,444,588.59
股东权益 380,218,658.12 356,835,513.63
每股净资产 4.1328 3.87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1210 3.8476
2004年 2003年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952,311,987.77 955,902,873.00
净利润 34,307,300.00 36,661,191.54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3729 0.3985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9.02 10.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40 0.4603
公司2004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5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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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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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2005-04-15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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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4月15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议程:
1、 审议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2、 审议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4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公司2004年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9、 审议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0、审议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1、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 截止2005年4月7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2、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4.登记时间:2005年4月12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62号)
6.联系方式:联系人 沈雪梅
联系电话 010-51737567 51737536
传 真 010-51737535
邮政编码:100012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研 1964年1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北京吉利石油产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1月至今,任职于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许立 1965年9月出生,北京清华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北京工业大学工学硕士学位。1995年4月至今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斌 1965年11月出生,中国纺织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北京京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海一 1952年8月出生,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曾任延吉吉辰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马健 1954年12月出生,首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澳门科技大学EMBA证书,现任山东邹平西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胡加方 195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 高级研究员, 1982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分校历史系, 曾任北京市委研究室理论处处长、万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北京万通世界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治理委员会主任和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
陈涵 1969年1月出生, 美国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曾就职于摩根大通投资银行部、中银国际投资银行部和汉能投资集团,历任部门经理、 副总裁和执行董事,负责和执行了多起境内外融资和并购业务;现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禾 1992年毕业于美国DUKE大学FUQUE商学院,获MBA学位,曾任美林纽约总部投资银行部经理、北京代表处代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花旗集团所罗门美邦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陈玮 1964年10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教于兰州商学院,2000年1月至今,任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延武 1967年5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广盛律师事务所,现任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路路 1954年2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社会学系教授。1984年2月至今任职于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现任该系系主任。
周为民 1954年8月出生,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博士,经济学教授。1984年12月至今任职于中共中央党校,现任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总编辑。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周为民先生、李路路先生、陈玮先生和李延武先生为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股份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股份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股份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11日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路路、周为民、陈玮、李延武 ,作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先锋万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路路 周为民 陈玮 李延武
2005年3月11日于北京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名张研先生、张斌先生、许立先生、陈涵先生、胡加方先生、赵海一先生、马健先生、李禾女士为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李路路先生、周为民先生、李延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从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看,均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工作原则,保持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陈玮
日期:2005年3月11日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名张研先生、张斌先生、许立先生、陈涵先生、胡加方先生、赵海一先生、马健先生、李禾女士为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周为民先生、陈玮先生、李延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从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看,均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工作原则,保持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李路路
日期:2005年3月11日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名张研先生、张斌先生、许立先生、陈涵先生、胡加方先生、赵海一先生、马健先生、李禾女士为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李路路先生、周为民先生、陈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从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看,均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工作原则,保持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李延武
日期:2005年3月11日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名张研先生、张斌先生、许立先生、陈涵先生、胡加方先生、赵海一先生、马健先生、李禾女士为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李路路先生、陈玮先生、李延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董事和独立董事人选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从其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看,均严格遵循诚实信用的工作原则,保持勤勉尽责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股份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周为民
日期:2005年3月11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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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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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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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11日召开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二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4年末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含税)。
三、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四、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4月15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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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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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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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737,427,637.79 1,941,444,588.5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89,519,538.57 356,835,513.63
每股净资产 4.2339 3.87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2040 3.8476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931,178.13
每股收益 0.0073 0.4741
净资产收益率(%) 0.17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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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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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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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26日召开二届十七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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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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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午9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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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长张研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二OO二年度报告摘要
二.公司二OO二年度报告
三.公司二OO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二OO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期公司实现净利润30,348,435.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337220.63元,本年可供分配利润39,685-,656.57元。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3,604,178.41元和公益金1,802,089.2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279,388.96元。本次董事会决定:以2002年末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920万元,余额25,079,388.96元结转2003年度。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尚需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二OO三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六.董事会二OO二年度工作报告
七.总经理二OO二年度工作报告
八.关于公司高管人员年度奖励的提案
鉴于公司2002年顺利收购亚运新新家园项目一期并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董事会决定给全体高管人员共计80万元(税前)奖励。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提案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资产规模,董事会确定公司高管人员年度薪酬总额为194万元(税后)。
十.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为60万元(税后)的议案
十一.坏帐准备计提方法变更的议案
坏帐准备计提方法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余额百分比法结合个别认定法。
十二.提名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陈玮先生和李延武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人选尚需报中国证监会进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若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确定独立董事月度津贴为3550元(税前)的议案
十四.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人数发生变化,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将公司章程第一百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修改为"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非独立董事八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二名"。
十五.支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度财务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二OO三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45万元人民币。
十六.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十七.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现状,设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投资管理部、成本控制部、财务部、市场部、销售部、客户服务部、规划设计部、前期开发部和工程管理部。
十八.关于同意蒋丽云女士因工作方面的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十九.关于召开公司二OO二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二OO三年五月三十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62号亚运新新家园院内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审议公司二OO二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公司二OO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公司二OO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公司董事会二OO二年度工作报告
(五)审议公司监事会二OO二年度工作报告
(六)审议提名陈玮先生和李延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七)审议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月度津贴为3550元(税前)的议案
(八)审议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为60万元(税后)的议案
(九)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十)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参会办法:
1.出席会议人员:2003年5月2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2.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5月28日上午9:00-下午5:00
1.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62号亚运新新家园院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方式:电话:010-66128936、66128972传真:010-66128935
邮编:100034联系人:程晓唏于琛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回执
截止2003年5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股东帐号:
股东签章:
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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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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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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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3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二届
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二、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1.0元(含税)。
三、公司2003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四、提名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五、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六、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同意蒋丽云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5月30日上午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
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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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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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2002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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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2年 2001年 比上年增减(%)
总资产(万元) 162804.06 69331.37 134.82
股东权益(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31858.45 29743.61 7.11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9315.68 14197.04 247.37
净利润(万元) 3034.84 1590.42 90.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3572.05 123.82 2784.87
每股收益(元) 0.3299 0.1729 90.80
每股净资产(元) 3.4629 3.2330 7.1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4623 3.2307 7.17
净资产收益率(%) 0.0971 0.0545 78.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1143 0.0042 2621.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6141 -1.3972 15.52
公司2002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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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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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200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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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03年3月31日
总资产(万元) 173324.4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31170.12
每股净资产(元) 3.3881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3.3875
2003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750
每股收益(元) -0.0748
净资产收益率(%) -2.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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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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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公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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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30日召开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1元(含税)。
三、提名独立董事人选议案。
四、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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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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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公布迁址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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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将办公场所迁移,现将新的办公地址及联系
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62号亚运新新家园院内
公司总机:010-51737500
公司传真:010-51737585
董事会秘书电话:010-51737536 010-51737500转215
邮政编码:100012
公司2003年4月25日公告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会议登记地点和会
议召开地点相应变更为:
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62号亚运新新家园院内公司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62号亚运新新家园院内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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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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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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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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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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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9名,独立董事陈玮先生、董事许立先生和赵海一先生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李延武先生、董事孙晓明先生和马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长张研先生主持了会议,与会董事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逐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6,661,191.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后为70,940,580.50元,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3,815,993.52元和公益金1,907,996.76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65,216,590.22元,2003年度已支付股利9,2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6,016,590.22元。
公司拟定的分红方案为:以2003年末总股本9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80万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了为万置公司柒仟万元贷款续贷二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中国银行北京市朝阳支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贷款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9月下发了56号通知,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部分
条款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是:
(1)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0% 。
(3)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要作全面、深入细致的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必须取得全体董事成员三分之二同意或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方能实施。
(4)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5)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并对反担保的提供方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能力作详细的调查和审核。
八、审议通过了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003年度财务审计费50万元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公司为公司2004年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同意赵健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2004年5月26日上午9:00在山东省邹平县西王工业园。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4年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04年5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四)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于2004年5月21日上午9:00-下午5:0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持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1737567
传真: 010-51737535
邮编: 100012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辛店路162号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 沈雪梅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7日
附件一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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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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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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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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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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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
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8日召开二届十八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对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收购自查报告的意
见》。意见内容详见2004年9月30日《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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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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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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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572,112,853.63 1,941,444,588.5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388,843,707.20 356,835,513.63
每股净资产 4.2266 3.8786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4.1962 3.8476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765,361,354.24 228,574,724.00
净利润 42,950,211.74 -15,878,362.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143,845.30 -17,173,353.54
每股收益 0.4669 -0.1726
净资产收益率(%) 11.05 -5.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949,240.11 -75,824,6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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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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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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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
2002年8月22日,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顺通实业
公司(下称:顺通公司)分别与北京万通星河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万通星河)和北
京裕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裕天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份托管协
议》,顺通公司同意将持有的公司1943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1575万股转让给万通
星河,368万股转让给裕天投资,转让价款分别为50919750元和11897440元。在
转让行为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前,顺通公司将上述股份除处置权外的其他
权利委托给万通星河和裕天投资管理。
顺通公司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文批复,同意顺通公
司的上述股权转让行为。
本次股权转让后,万通星河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26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裕天投资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368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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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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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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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锋万通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公司
名称变更为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毕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名称正式变更为北京
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已正式开通,网址为:www.vantonepioneer.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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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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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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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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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高管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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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9日召开二届一次董事会临时会
议,会议同意聘任赵健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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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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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公布关于重大资产收购实施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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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18日,北京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本次资产收购实施结
果的公告,公告披露了截止到2003年3月14日公司实施重大资产收购的进展情
况,除尚有40908770.04元资产收购价款未支付给北京京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下称京伯公司)外,公司已完成了相关的变更、过户和移交工作。
2003年4月4日和7日,公司分别向京伯公司支付资产转让款20908770.04
元和2000万元。至此,本次重大资产收购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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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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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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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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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股东转让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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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46)“先锋股份”
2005年1月6日,北京万通先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山东邹平西王实业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3万股法人股,下称:西王实业)及延吉吉辰经济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281万股法人股,下称:延吉吉辰)与王忆会、岳山及郭五一
签署了《出资人协议》,西王实业将持有的公司1013万股法人股作为出资,作价
5370.43万元;延吉吉辰将持有的公司1281万股法人股作为出资,作价6791.24万
元,组建北京嘉华筑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嘉华实业)。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嘉华实业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2294万股,占公司股
本总数的24.94%,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西王实业和延吉吉辰为嘉华实业的股东,分别拥有嘉华实业27.88%和35.27%
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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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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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由“张研”变为“张斌” |
总经理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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