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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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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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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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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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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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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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股权转让,关联交易,投资设立(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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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锦江投资”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5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投资成立上海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耀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50
%股权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新苑宾馆出租运营小客车
牌照所有权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65%的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与香港上海
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担保或履约保函协议提供担保的议案:上海锦海捷亚
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拟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担保或履约保函协议
,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为其空运、海运等业务出具银行担保或履约保函
。公司决定为此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
起两年。该项担保由被担保方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
保的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公司目前仅对并表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总额为1185
0万元。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海港工贸有限公司、香港巴克莱
货运有限公司、尼尔森有限公司共同约定投资成立上海锦海捷亚物流管理有限公
司(暂定名,下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中公司自筹资
金,以人民币现金出资52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5%。合资公司的营业
期限为20年。本次合资事项须提交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与上海锦江国际地产有限公司
签订《上海耀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将受让上海锦江国际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耀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
交易价格为3892490.60元。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与上海新苑宾馆签订《出租运营小客车牌照所
有权转让协议》,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受让上海新苑宾馆拥有的19辆出
租运营小客车牌照所有权。本次交易以每辆出租运营小客车牌照评估确认价值定
价。预计交易总价在544万元以内。
上述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经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决定将所持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上海新长宁(集团)有
限公司(45%)、上海新长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转让总价2亿元。
近日,公司已收到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长宁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所支付转让款,共计2亿元。公司原为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提供的3090万
元股东垫款及利息也已收回。三方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转让交割手续已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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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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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由“上海市长乐路161号(邮编:200020)”变为“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8楼(邮编:200002)” |
办公地址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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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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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由“上海新锦江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变为“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变更,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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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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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6.07是新 锦 江(600650)股本变动日 |
发行与上市-股本变动,股本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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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1拆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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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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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900914) 新 锦 江:2003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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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872,278,533 1,941,840,23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29,003,548 1,534,007,657
每股净资产 2.772 2.7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768 2.6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29,111,498 146,196,126
净利润 -5,004,109 7,971,8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335,084 8,176,780
每股收益 -0.009 0.016
净资产收益率 -0.33% 0.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3,317 32,526,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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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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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午2时,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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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五次董事会议于2003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公司章程》修改方案见附二)。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一)定于2003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2:00。会议地点于2003年11月4日办理股东登记时另行通知。会议主要议程为:审议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出让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等。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3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3年10月31日登记在册的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10月28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收到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03年11月4日。
2、现场登记时间:2003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乐路161号新锦江大酒店1楼团队大堂。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宿食费用自理。
5、根据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四)通讯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长乐路161号819室邮政编码:200020
联系电话:(8621)64151188---653传真:(8621)64726815*.+
联系人:胡韵先生
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11日
附一:委托授权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
附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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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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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900914) 新 锦 江: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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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4日召开四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将公司名称更名为“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暂定
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为准)的议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公司名称的条款内容的议案。
以上议案须提请下一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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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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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900914) 新 锦 江:董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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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公司决定将持有的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以20000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浦庆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九川投资有限公司、钱仁高
、陈伟志、程建芳等5方受让单位或个人(下称:受让方),股权转让基准
日为2003年7月31日。同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公司为建造“新锦江商厦”替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已垫付的垫资
款人民币3090万元及利息(此款2003年7月1日前银行利息为802665.50元,
2003年7月1日起至受让方实际付款给公司之日止的银行利息按年率5.31%的
标准执行),由受让方归还给公司。
公司原与另一股东方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为上海新锦江商
厦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长宁支行贷款的11400万元人民币所提供
的贷款担保,改由受让方承担。
此次股权转让以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股权,
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原应由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资产等权利
义务均改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上述决议须提请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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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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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900914) 新 锦 江: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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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届五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3年11月11日下午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及其他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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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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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900914) 新 锦 江: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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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845,703,980 1,941,840,23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35,155,888 1,534,007,657
每股净资产 2.78 2.7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2 2.62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62,858 33,756,175
每股收益 0.011 0.002
净资产收益率(%) 0.40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0.37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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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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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分配方案,高管变动,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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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通过注销松江酒家营业执照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
四、通过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通过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0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5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
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选举杨原平、华庆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聘任杨原平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华庆建为公司首席运营官(执行总裁)。
四、选举刘海海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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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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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中报 |
拟披露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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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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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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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出让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的决议:公司于去年9月
将持有的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以2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九川
投资有限公司等五方受让单位及个人(下称:受让方),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受让方对新锦江商厦的经营设想与长宁区政府的相关规划无法合拍,致
使股权转让进程受阻。经协商,公司同意中止与上述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协议,并
就相关事宜签订《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书》和《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决定
将持有的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以相同的转让价格和条件(即股权转
让价20000万元,另向公司支付3090万元的股东垫款及利息)转让给上海新长宁集
团有限公司(下称:新长宁集团)和上海新长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长宁
投资公司)。其中,新长宁集团受让45%股权,受让价18000万元;新长宁投资公
司受让5%股权,受让价2000万元,并签订新的《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
以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股权。
二、通过关于为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公司控股65%的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计划向银行借款3000万元人民
币。公司决定为该笔借款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自2004年7月26日至20
05年7月25日止。该笔担保借款由被担保方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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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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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新锦江”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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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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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预增](600650) 锦江投资:公布200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提示性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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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4年半年度业绩预增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04年5月25日
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主营业务于2004年6月1日起由酒店业转型
为汽车服务业和物流业。重组后公司两大核心企业: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在客运出租、国际国内货物承运等方面的业务
量持续增加,营业收入大幅提升,经营业绩超出预期;加之上半年度的商务、会
务活动日渐频繁,酒店的客房入住率、平均房价和餐饮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均有较
大幅度的增长。
由于去年同期公司经营业绩受“非典”影响,净利润为-5004109元,与当前
业绩不具备可比性。根据公司对重组后盈利预测的数据所作比较显示:预计公司
2004年上半年度的净利润相比盈利预测报告中半年度净利润3724万元,增幅将超
过50%,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
司于2004年5月24日与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车辆转让协议》: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上海国
旅汽车服务公司的23辆出租汽车、14辆中型旅游车及其营运牌照。产权交易的基
准日为2004年4月30日,交易价格为1010万元人民币。
目前,上述车辆产权转让的交割过户手续已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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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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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7.15是锦江投资(600650)发行起始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起始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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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起始日首发A股(发行价:52: 发行总量: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867.9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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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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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8.16是锦江投资(600650)发行截止日 |
发行与上市-发行截止日,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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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截止日首发A股(发行价:52: 发行总量: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867.9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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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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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6.07是锦江投资(600650)上市日期 |
发行与上市-上市日期,发行(上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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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日期首发A股(发行价:52: 发行总量:8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867.9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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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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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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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757,598,968 1,954,438,25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646,313,044 1,543,694,382
每股净资产 2.98 2.8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98 2.79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505,328 192,015,143
每股收益 0.072 0.186
净资产收益率(%) 2.40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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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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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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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议于2004年8月16日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4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12人,实到9人,副董事长周有道先生、董事蔡青峰先生、独立董事刘正东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长刘海海先生、监事潘建畅先生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和摘要。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一)定于2004年9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会议地点于2004年9月16日办理股东登记时另行通知。会议主要议程为:关于公司出让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二)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4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及2004年9月10日登记在册的 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9月7日)。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或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以收到邮戳为准)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04年9月16日。
2、现场登记时间:2004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3、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1088号南浦大厦底楼大堂 。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宿食费用自理。
5、根据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四)通讯方式: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东路100号28楼 邮政编码: 200002
联系电话:(8621)63218800---106 传真:(8621)63213119
联系人: 黄跃冲 先生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8日
附件:
委 托 授 权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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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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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担保(或解除) ,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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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锦江投资”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3日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出让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23日召开四届十五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为上海大众新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兰溪支
行签订《授信协议》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市闸北区商业建设投资总公司共同投资的上海大众新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投
资比例分别为49.5%、49.5%、1%),计划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兰溪支行签订授信
额度为4000万元的《授信协议》。公司决定为该《授信协议》提供50%比例的信
用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该笔担保借款由被担保方上海大众新亚出租汽车有限
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二、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95%)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投资50%股权控股的上海锦江商旅汽车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锦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200万元,与上海银行徐家汇
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2500万元的《授信协议》。期限均为一年。
2、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50%
股权的上海金茂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授信额
度为2300万元的《授信协议》,期限一年。按投资比例担保1150万元授信额度。
以上担保事项均需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担保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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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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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停牌一小时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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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741,953,709 1,954,438,25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606,825,703 1,543,694,382
每股净资产 2.91 2.8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90 2.79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477,986,528 129,111,498
净利润 63,131,321 -5,004,1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1,987,718 -5,335,0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509,815 893,317
每股收益 0.114 -0.009
净资产收益率(%) 3.93 -0.33
(600650)"锦江投资"因刊登半年报,8月18日上
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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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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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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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16日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9月23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出让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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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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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公告,连续停牌 |
上交所公告,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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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将于近日提交中
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股票自2004年3月24日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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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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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900914) 新 锦 江:公布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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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已正式更名为上海
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股票简称自2004年1月12日起变更如下:A股简称变更为“锦江投资”,B股
简称变更为“锦投B股”。股票代码不变。
公司的办公地址自即日起变更为“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8楼,邮编200002”。
公司总机:021-63218800转各部门
公司传真:021-63213119
董秘联系电话:021-63218800转106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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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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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延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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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披露日期为2004-0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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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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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900914) 新 锦 江: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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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1日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出让上海新锦江商厦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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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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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900914)“新锦江、新锦B股”公布董监事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资产(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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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7日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及四届二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锦江国际)进行资
产置换,并与之签订《资产置换协议》:
置出资产:公司置换资产包括新锦江大酒店全部资产以及相应的负债、上海
锦江旅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5%股权和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的
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22586.96万元,以此作为公司置换资产的价格。
置入资产:锦江国际置换资产包括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95%股权、上
海大众新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9.5%股权和上海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45%股
权的评估值合计为人民币126960.9万元,据此,锦江国际置换资产的价格确定为
126362.82万元。
锦江国际置换出资产的价格高于公司置换入资产的价格的差额部分,计人民
币3775.86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给锦江国际。
本次资产置换后,公司将持有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95%的股权、上海
锦海捷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65%股权、上海大众新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49.5%股权
,并享有和承担上述置换入资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公司将不再持有新锦江大酒
店、上海锦江旅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
产和股权,上述置换出资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锦江国际享有和承担。
以上决议,须提请下一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00650、900914)“新锦江、新锦B股”公布公告
上海新锦江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与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锦江国际)
进行资产置换。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实施后,与新锦江大酒店整体资产有关的全部
债权债务将由公司置出资产的接收方,即锦江国际,予以承继。
为了明确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实施前的与新锦江大酒店整体资产有关的
债务,保障公司相关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诚请与新锦江大酒店整体资产有关的所
有债权人(包括或有负债的权益人)自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与公司联系,申报
对于公司的债权,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根据具体的申报情况,公司将与具体
债权人就其申报的债权进行协商。如果相关债权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行使上述
权利的,则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本次重大资产置换。
同时,公司承诺,公司将就锦江国际接受的与新锦江大酒店整体资产有关的
负债向相关债权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相关债权人不同意公司将相关债务转让
给锦江国际,公司将向相关债权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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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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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新锦江” 因未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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