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备忘事项 |
事件类型 |
详细 |
200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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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公布持股变动报告书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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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
2003年8月7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执行,将山东广告代理公司(下称
:广告代理)持有的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渤海)社会法人股9160800股
全部过户至山东恒坤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恒坤实业)名下。广告代理公司持有的
ST渤海社会法人股9160800股于2003年8月8日被司法划转给恒坤实业。
本次司法划转后,恒坤实业持有ST渤海社会法人股9160800股,成为ST渤海
第四大股东;广告代理不再持有ST渤海社会法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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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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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公布股东股权司法划转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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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8日,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通知,依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第四大股
东山东广告代理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9160800股于2003年8月8日被司法划
转给山东恒坤实业有限公司。本次司法划转后,山东恒坤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社会法人股9160800股,成为公司第四大股东;山东广告代理公司不再持有公司
社会法人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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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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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董事局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日期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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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局2003年第三次临
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03年9月26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向山东银座商
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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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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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转让股份提示性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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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22日接到公司股东山东恒坤实业
有限公司(简称:恒坤实业)书面通知,恒坤实业于2003年8月22日与山东
省商业集团总公司(简称:商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
《股份转让协议》,商业集团拟协议受让恒坤实业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
股9160800股(占总股份的7.55%),受让价格为每股1元,受让金额为
9160800元整。
本次股份转让前,商业集团持有公司9756000股股份,为公司第三大
股东。商业集团受让济南市国资局持有的公司17000000股国家股事宜已
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目前正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审批手续,待获
得批准后,商业集团将持有公司26756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
额的22.04%。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商业集团将增加持有公司9160800股股份,
与前述2675600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29.59%,为第一大
股东,恒坤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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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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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恢复上市公告书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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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公司6795.36万股
可流通股份将于2003年9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交易,股票恢复
上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受限制,以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
幅限制为5%。本次恢复交易公司股票简称为“*ST渤海”,股票代码为“6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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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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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股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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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9月1日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发出的《投资人记名证券持有变动记录》,记录表明公司原第四大股
东山东恒坤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9160800股于2003年8月26日
过户至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名下,上述股份的股权性质仍为社会法人股,股份
转让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山东恒坤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持
有公司社会法人股,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增至18916800
股,占总股本的15.5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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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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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2003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停牌一小时 |
刊登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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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246,328,469.88 200,368,422.42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77,146,253.60 66,319,206.30
每股净资产 0.6358 0.546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6072 0.3767
2003年7-9月 2003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79,479.47
每股收益 -0.0304 0.0575
净资产收益率(%) 4.7754 9.04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5.9051 -19.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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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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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时 ,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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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200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局主席王仁泉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同时监事会成员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参会董事审议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3年9月26日上午9:00在泉城大酒店3楼会议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3年9月26日上午9:00 ,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 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泉城大酒店3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向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出让本公司持有的山东渤海大酒店全部股权的议案》
(3)审议《关于董、监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03年7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4.出席人员 :
(1)2003年9 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将授权委托书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送达本通知中列明之地址,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9 月24日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号中银大厦20层
邮编: 250063
联系人:王妍 曹丽娟
联系电话:0531-6988888
传真: 0531-6966666
(3)登记时间:2003年9月24日 8?30-11?30 14?30-18?00
(4)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3年8月26 日
附:授权委托书 (供参考)
本单位(本人),【 】,为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股,股东帐户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拟审议事项以及临时提案均可根据其自己的判断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200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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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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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2预盈](600858)“ST渤海”公布股票恢复上市采取措施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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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公布股票恢复上市采取措施情况的公告
由于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于2003年5月19日被
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董事局对此引起了高度重视。自股票暂停上市以来,公
司积极采取措施,力争股票按有关规定尽快恢复上市。2003年6月份,公司在恢复
上市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公司向山东中润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的北京兴丰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的债权,
出售价格为人民币3400万元。截止2003年6月30日,山东中润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约定
向公司支付完毕受让债权款。
2、公司以评估后的净资产向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公司转让山东渤海集团长清热电
厂(下称:长清热电厂)34%的权益,转让金额总计为人民币583.97万元。同时,公司
接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公司通知,称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将其持有长清热电厂15%的
权益划转给济南市长清区供电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以上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已一并办理完毕,将长清热电厂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事项的顺利实施,对公司的经营和未来的发展以及恢复上市工作都将产生
积极影响。公司预计上半年能够实现扭亏增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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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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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公布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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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于2003年7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上海证券交
易所将于公司提出申请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该申请在规定
期限内未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受理,或受理后未被核准,公司股票都将被终止
上市,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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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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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
刊登中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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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95,317,578.84 228,740,928.5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98,869,040.68 87,825,361.62
每股净资产 0.8148 0.723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7884 0.6983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173,188,967.60 16,517,577.60
净利润 1,128,634.38 10,664,198.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28,314.65 -10,475,198.62
每股收益(摊薄) 0.0093 0.0879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1.1415 14.13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45,310.66 30,760,7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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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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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季报 |
拟披露季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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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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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召开第十九届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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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2月26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王仁泉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预案),并提交第十九届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2003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三、通过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预案),并提交第十九届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公司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3,524,870.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9,350,211.71元,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17,955,185.57元。由于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拟定2003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第十九届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200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通过2003年度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公司以前年度累计少计提房产税1,653,508.02元、土地使用税1,164,328.89元,本年作为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调整,对上述会计差错已调整了相关会计报表。上述调整调增应交税金2,817,836.91元,调减2003年度年初未分配利润2,778,163.89元,调减200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2,778,163.89元。
七、通过200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八、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200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年度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公司支付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200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56万元,包括中期、年度审计费用各15万元,专项审计费用26万元。2004年度审计费用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其业务量确定金额,并提交第十九届股东大会审议。
九、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3年度全年实现净利润352.49万元,已经扭亏为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十、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协议》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公司下属企业)可能会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产生采购货物、保洁和配送等关联交易,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及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公司与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定价协议》,以确定关联交易定价规则。
主要按如下原则确定双方之间关联交易的成交价格:(1)实行国家固定价格的,以有权机关最近发布的价格为准;(2)实行国家定价范围内浮动价格的,以有权机关最近发布的浮动价格的中间价为准;(3)实行市场价格的,按照货物销售地或服务提供地的平均价格为准;(4)若无可比市场价格的,则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利润后构成的价格为准。对按第(4)向确定价格的,公司有权要求提供成本构成及核算的详细说明,如公司之独立董事对该成本构成或核算方法提出异议,应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之意见作相应调整。
为达到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及公平诚信原则,双方同意制定下列特别保护规则,并共同遵守:(1)价格监督规则:在双方关联交易中任何一笔交易进行或完成后的任何时间内,商业集团应确保该等关联交易定价系按照协议之规定予以确定的,在公司向商业集团提交证据证明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违反了本协议规定后的7个工作日内,商业集团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计算出差价,对公司或公司指定方进行补偿;(2)价格选择权规则:公司有权就同类或同种货物的采购或服务的提供,按照价格孰低原则进行选择,在品质、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选择比商业集团货物或服务价格更低的其他方为交易的相对方。
十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第十九届股东大会审议(见附件一);
十二、通过关于对公司总经理授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对单笔交易涉及金额不足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含百分之十)的资产、资金运用事项作出决定,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置换或出售资产、风险投资、担保(仅指为公司自身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通过关于李德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的议案;
十四、通过关于转让济南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拟将济南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和正信会评报字[2004]第2-009号的《资产评估报告》,济南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3,378,282.93元,据此,济南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51%股权经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6,822,924.29元,转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682.29万元,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成员为6名,其中4名董事系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如果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董事局无法就该事项形成决议,因此,董事局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即在商业集团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董事)4名,同意4名,反对0名,弃权0名;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名,同意2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
该议案将提交第十九届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
十五、通过关于转让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86.89%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86.89%的股权转让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此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对于转让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86.89%的股权,考虑到公司对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增资时间较短,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没有多少改变,因此,拟将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公司对银座地产的实际投资额为依据确定,即人民币662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如实施,属于重大资产出售,尚需按照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履行一系列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重大出售资产事项合法、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重大出售资产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在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
上述交易的内容详见《重大出售、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相关备查文件见上海证券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通过关于向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受让商品零售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以及泉城广场地下建筑租赁使用权的议案;
本公司拟与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签署《转让协议》,受让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商品零售业务及相关资产、负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交易相关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04]第030号的《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上述转让价格以评估报告显示的净资产值(即人民币1144.65万元)确定。
同时,由本公司受让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所享有的泉城广场地下建筑的租赁使用权,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促使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泉城广场管理处,将泉城广场地下建筑出租给本公司,租金价格及其它租赁条件均与购物广场和出租方签订的原租赁协议一致。同时,本公司对购物广场进行适当补偿。北京中企华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补偿价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编号为中企华仁达房评字(2004)第011000014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本公司对购物广场的补偿金额以估价报告显示的评估值(即人民币3057.09万元)为依据,据此,本公司与购物广场签订《补偿协议》。
鉴于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局成员为6名,其中4名董事系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如果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董事局无法就该事项形成决议,因此,董事局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即在商业集团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董事)4名,同意4名,反对0名,弃权0名;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名,同意2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上述事项如实施,属于重大资产购买,尚需按照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履行一系列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购买资产事项合法、公允,并采取了防止同业竞争的措施,所导致的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重大购买资产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在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
上述交易的内容详见《重大出售、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相关备查文件见上海证券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通过关于受让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受让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90%的股权。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和正信会评报字[2004]第2-005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6382.50万元,据此,东营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90%股权经评估的价值为人民币5744.25万元,受让价格确定为人民币5744.25万元。
鉴于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局成员为6名,其中4名董事系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如果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董事局无法就该事项形成决议,因此,董事局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即在商业集团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董事)4名,同意4名,反对0名,弃权0名;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名,同意2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本次股权受让如实施,属于重大资产购买,尚需按照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履行一系列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购买资产事项合法、公允,所导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范畴,不会导致同业竞争,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重大购买资产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在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上述交易的内容详见《重大出售、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相关备查文件见上海证券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八、通过关于解决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将产生的同业竞争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避免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给本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本公司管理层与济南银座北园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及其第一大股东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和其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磋商,就解决上述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提出了如下方案:
1.由本公司与北园购物广场、银座商城、商业集团签署《关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协议书》,以确定由本公司对北园购物广场实施托管,在北园购物广场实现盈利后由本公司以公允价格收购其股权或商业零售业务及经营性资产、负债,届时,银座商城和商业集团给予充分的配合。
2.由本公司与北园购物广场、银座商城、山东世界贸易中心签署《托管协议》,约定在本公司受让济南银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商品零售业务之后,由本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北园购物广场,受托期限为两年。由本公司按照如下标准向北园购物广场收取管理费用:(1)受托业务出现亏损的,每年的管理费用,为该年度受托业务相关销售收入的0.5%;(2)受托业务盈亏持平(即当年度受托业务相关的税后利润为零)的,则每年的管理费用,为该年度受托业务相关销收入的1%;(3)受托业务出现盈利的,则每年的管理费用,为该年度受托业务相关销售收入的1%,加上受托业务相关税后利润的5%。
鉴于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局成员为6名,其中4名董事系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如果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董事局无法就该事项形成决议,因此,董事局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即在商业集团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董事)4名,同意4名,反对0名,弃权0名;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名,同意2名,反对0名,弃权0名。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
十九、通过《重大出售、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二十、通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一、通过《独立董事制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二、通过设立审计部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审计部。审计部向董事局负责并报告工作,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加强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有效监督。上述部门设置的有关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处理。
二十三、通过关于召开第十九届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十九届股东大会于2004年3月30日上午9:00,在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泉城大酒店会议室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3月30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泉城大酒店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200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济南银座奥森热电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
4.出席人员:
(1)2004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将授权委托书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送达本通知中列明之地址,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3月29日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号中银大厦20层
邮编:250063
联系人:周云
联系电话:0531-6988888、3175518
传真:0531-6966666
登记时间:2004年3月29日9:00-11:30 13:30-16:30
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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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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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关于重大购买、出售资产,2004年3月1日起连续停牌,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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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出售资产总额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资产总额的70%,由此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3月1日起连续停牌至中国证监会提出审核意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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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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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关于重大购买、出售资产,2004年3月1日起连续停牌,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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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出售资产总额超过最近一次经审计资产总额的70%,由此公司股票将于2004年3月1日起连续停牌至中国证监会提出审核意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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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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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召开股东大会,停牌一天 |
停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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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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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披露年报 |
拟披露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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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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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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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下称:商业集团)出让
公司持有的山东渤海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渤海大酒店)95%股权事宜已经
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商业集团已于2003年9月30日按照与公司签署的关于转让渤海大酒店
9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支付了相应的转让价款。2003年12月15日,
本次股权出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不再持有渤海大酒店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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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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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午9:00,会期半天 |
召开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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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200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月5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王仁泉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以公司石棚街1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房产向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增资的资产为座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石棚街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地面房产(扣除已经转让给山东淄博沙发厂的9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地面房产)以及现金人民币924.19元,增资金额共计为人民币662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股本总额将调整为人民币7628万元。
上述用于增资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包括:房屋建筑物共计10项,建筑面积19,046.18平方米;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2项;土地面积30,316.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从2003年9月至2043年8月。根据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和正信会评报字?2003?第2-025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该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66,279,075.81元。
鉴于本公司董事局成员为6名,其中4名董事系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如果关联董事进行回避,董事局无法就该事项形成决议,因此,董事局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即在商业集团及/或其控制的企业任职的董事)4名,同意4名,反对0名,弃权0名;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名,同意2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已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在审核以上关联交易时,尽职履行了其职责。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时关联股东将回避。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4-002)。
二、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购买房地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评估价人民币34,647,780.77元向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购买位于泰安市龙潭路2号原泰山商场三期工程主楼房产及其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应土地使用权(现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资产购买事项合法、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于泰安银座的长期持续经营以及降低经营成本均有积极意义。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意见,认为本次资产购买事项切实可行,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局在审核以上资产购买事项时,尽职履行了其职责。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房地产的公告》(临2004-003)。
三、通过《关于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4年2月7日上午9:00在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泉城大酒店6楼会议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2月7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济南市南门大街2号泉城大酒店6楼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以公司石棚街12号的土地使用权向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购买房地产的议案》。
4.出席人员:
(1)2004年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将授权委托书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送达本通知中列明之地址,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2004年2月5日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号中银大厦20层
邮编:250063
联系人:李璐
联系电话:0531-6988888
传真:0531-6966666
(3)登记时间:2004年2月5日9?00-11?3013?30-16?30
(4)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5)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4年1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供参考)
本单位(本人),【】,为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为【】股,股东帐户为【】,兹委托【】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拟审议事项均可根据其自己的判断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200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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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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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实施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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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棚街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地面房产及部分
现金向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增资入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并于近日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
的注册资本增加为人民币7628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6628万元,占山东银座地
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8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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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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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公告,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关联交易,日期变动,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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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座落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石棚街12号的土地使用
权、地面房产以及现金人民币924.19元,共计人民币6628万元对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
司(下称:银座地产)进行增资,在上述增资完成后,银座地产的股本总额调整为人民
币7628万元,其中公司占86.89%。
以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1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局2004年第一次临时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以公司石棚街1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房产向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增
资的议案。
二、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下称:泰安银座)向中国农业银
行泰安市分行(下称:泰安农行)购买房地产的议案:泰安银座拟与泰安农行解除租赁
协议,并向泰安农行购买其拥有的坐落于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2号的原泰山商场三期
工程主楼房产以及其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关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4647780.77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2月7日上午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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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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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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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2月7日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以公司石棚街12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房产向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
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增资的资产为座落
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石棚街12号的土地使用权、地面房产(扣除已经转让给山东
淄博沙发厂的9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地面房产)以及现金人民币924.19元,增
资金额共计人民币6628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山东银座地产有限公司股本总额将
调整为人民币7628万元。
二、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购
买房地产的议案:同意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以评估价人民币34647780.77元向中
国农业银行泰安市分行购买位于泰安市龙潭路2号原泰山商场三期工程主楼房产及其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相应土地使用权——现泰安银座商城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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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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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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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0月28日披露了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有关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在2.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中,本报告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原为:4.7754%,现更正为:-4.7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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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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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董事局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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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局2003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成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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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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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董事局决议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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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局
200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向济南黄老泰食品有限公司出售公司
持有的山东晓宝轻质建材有限公司(下称:晓宝公司)52%股权的议案:公司就
此事与济南黄老泰食品有限公司形成初步意向,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为人民币1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济南黄老泰食品有限公司将持有晓
宝公司52%的股权,公司将不再持有晓宝公司的任何股权。双方协议签订后公
司同意济南黄老泰食品有限公司继续按照晓宝公司原来与公司签订的房屋土
地使用协议价格使用公司的场地。本次股权转让需经有权的外商投资管理机关
予以批准并换发相应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应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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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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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基本资料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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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八届股东大会及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并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公司全称变更为银座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为网络工程及数据服务;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展览;计算
机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金
首饰)、保健食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箱包、装饰材料的销售;热
电供应、体育娱乐服务、餐饮、住宿、音像制品销售(只限分支机构)。
目前,公司已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了上述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03年12月29日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自即日起正式启用新的公司全称,公司
证券简称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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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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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的公告 |
上交所公告,收购/出售股权(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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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座商城)收购泰安银
座商城有限公司(简称:泰安银座)90%股权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
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03年12月12日,公司聘请的律师为公司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实施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2003年9月29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已
合法有效地实施完毕,公司业已合法持有泰安银座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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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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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预亏](600858)“ST渤海”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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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即将结束,由于2002年度经
营情况未有较大改善,公司2002年全年仍将出现亏损,具体亏损金额待审计完
成后在2002年度报告中正式披露。根据有关规定,由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公
司股票将于2003年4月29日披露2002年度报告后停止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十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如公司2003年上半年仍不能实
现盈利,公司股票将存在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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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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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预亏](600858)“ST渤海”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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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经对200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初步测算,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02
年度仍将出现亏损,具体亏损金额待审计完成后在2002年度报告中正式披露。
如2002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出现亏损,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将因连续三年亏损被
暂停上市,因此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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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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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预亏](600858)“ST渤海”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
上交所公告,风险提示,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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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经对200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初步测算,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02年
度仍将出现亏损,具体亏损金额待审计完成后在2002年度报告中正式披露。如
2002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出现亏损,按照证券市场有关规定,公司将因连续三年亏
损被暂停上市,因此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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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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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预亏](600858)“ST渤海”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停牌一小时 |
上交所公告,业绩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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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8)“ST渤海”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经对200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初步测算,渤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02
年度仍将出现亏损,具体亏损金额待审计完成后在2002年度报告中正式披露。
如2002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出现亏损,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将因连续三年亏损被
暂停上市,因此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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