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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11-29 11:26:33  上海证券报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28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190,320,35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2,830,463股。参会的股东及其代表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份346,009,804股的55.00%,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90,320,35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审议并形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以190,320,35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审议并形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3、审议并形成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决议。
    分项表决如下:
    a、水电气供应协议:以30,222,83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b、土地租赁协议:以30,222,83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议案已于2006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金吉律师事务所张庆茂律师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