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06-11-29 11:26:33 上海证券报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28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335号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190,320,351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2,830,463股。参会的股东及其代表代表股份占公司总股份346,009,804股的55.00%,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90,320,35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审议并形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决议。
2、以190,320,351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审议并形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3、审议并形成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决议。
分项表决如下:
a、水电气供应协议:以30,222,83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b、土地租赁协议:以30,222,83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上述议案已于2006年10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金吉律师事务所张庆茂律师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