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11月22日、11月23日和11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已在上述报纸披露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