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06-10-31 09:03:50 上海证券报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10月16日以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共3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分别是毛玉兰、闫淑君、崔贝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毛玉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ОО六年十月二十七日